法律学院105-1学期第1次院务会议记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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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院 105-1 學期第 1 次院務會議記錄 會議時間:105 年9 月21 日(星期三)下午3 時 會議地點:法律學院第一會議室(霖澤館7 樓) 會議主席:詹森林院長 出 席:王文宇教授、陳忠五教授、曾宛如教授、林鈺雄教授、林仁光教授、沈冠伶教授 、 張文貞教授、王皇玉教授、汪信君教授、邵慶平教授、林明昕副教授、王能君副教 授、莊世同副教授、蔡英欣副教授、黃詩淳副教授、周漾沂副教授、李素華副教授、 謝煜偉助理教授、薛智仁助理教授、陳瑋佑助理教授、陳韻如助理教授;職員代表 李俊毅、工友代表潘素珍;系學會代表蔣聖謙 、科法所代表吳京翰 休 假:林明鏘教授、陳自強教授 、黃昭元教授 借 調 :葉俊榮教授 、蔡宗珍教授 進 修 :謝銘洋教授 (科技部) 請 假:陳志龍教授、王泰升教授、李茂生教授、顏厥安教授、蔡茂寅教授、黃銘傑教授 、 陳聰富教授、姜皇池教授、許士宦教授、許宗力教授、林彩瑜教授、陳昭如教授(出 國)、吳從周副教授 、柯格鐘副教授 、吳英傑助理教授;研學會代表 列 席:林芬香小姐、陳文玲助教、廖珮淇助教、王鳳羽助教、吳文鈴副理、吳瑞玲股長 、 何玉鳳小姐 、劉欣宜小姐 、廖芳婕小姐 、何靜宜小姐 記 錄:吳玉芳秘書 壹、主席報告開會人數並宣布開會 貳、確定議程 参、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略) 肆 、報告事項(略) 伍、討論事項 第一案: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修正案(提案人:院辦公室) 決 議:通過 (如附件1.P2) 第二案: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師評鑑辦法修正案(提案人:院辦公室) 決 議:通過 (如附件2.P4) 第三案:院課程委員會委員改選案(提案人:院課程委員會) 決 議:通過如下 1 、柯格鐘副教授為公法中心代表,任期自 105 年8 月1 日起至106 年7 月31 日止。 2 、莊世同副教授為基法中心代表,任期自 105 年8 月1 日起至106 年7 月31 日止。 1 第四案:圖書委員會委員改選案(提案人:圖書委員會) 決 議:通過改選汪信君教授為圖書委員會委員,任期至 106 年7 月31 日止。 第五案 :法律圖書室名稱討論案 (提案人 :院辦公室) 決 議:通過將法律學院圖書室名稱更改為「法律學院圖書館」。 第六案:訂立本院法學典範書屋藏書暨使用規則討論案 (提案人 :院辦公室) 決 議:通過 (如附件3.P18) 陸、臨時提案 第一案:本院與泰國國立法政大學(Thammasat)法律學院學生交換計畫協議討論案。(提案人: 國際交流中心) 決 議:通過泰國國立法政大學法律學院學生交換計畫協議書英文草案 (如附件4.P18) 柒 、附件 【附件1】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三條 本院教評會之 第三條 本院教評會之 一、依本校教師評審委員 職權如下: 職權如下: 會設置辦法修正 一、評審本院新聘專、兼任教 一、評審本院新聘專、兼任教 師聘任資格,並向校方提 師聘任資格,並向校方提 二、明定教師評鑑覆評不 出聘任推薦。 出聘任推薦。 通過之不續聘者,應 二、 評審本院專、兼任教師升 二、 評審本院專、兼任教師升 依本校教師評鑑準 等資格,並向校方提出升 等資格,並向校方提出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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