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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院105-1学期第1次院务会议记录.PDF
法律學院 105-1 學期第 1 次院務會議記錄
會議時間:105 年9 月21 日(星期三)下午3 時
會議地點:法律學院第一會議室(霖澤館7 樓)
會議主席:詹森林院長
出 席:王文宇教授、陳忠五教授、曾宛如教授、林鈺雄教授、林仁光教授、沈冠伶教授 、
張文貞教授、王皇玉教授、汪信君教授、邵慶平教授、林明昕副教授、王能君副教
授、莊世同副教授、蔡英欣副教授、黃詩淳副教授、周漾沂副教授、李素華副教授、
謝煜偉助理教授、薛智仁助理教授、陳瑋佑助理教授、陳韻如助理教授;職員代表
李俊毅、工友代表潘素珍;系學會代表蔣聖謙 、科法所代表吳京翰
休 假:林明鏘教授、陳自強教授 、黃昭元教授
借 調 :葉俊榮教授 、蔡宗珍教授
進 修 :謝銘洋教授 (科技部)
請 假:陳志龍教授、王泰升教授、李茂生教授、顏厥安教授、蔡茂寅教授、黃銘傑教授 、
陳聰富教授、姜皇池教授、許士宦教授、許宗力教授、林彩瑜教授、陳昭如教授(出
國)、吳從周副教授 、柯格鐘副教授 、吳英傑助理教授;研學會代表
列 席:林芬香小姐、陳文玲助教、廖珮淇助教、王鳳羽助教、吳文鈴副理、吳瑞玲股長 、
何玉鳳小姐 、劉欣宜小姐 、廖芳婕小姐 、何靜宜小姐
記 錄:吳玉芳秘書
壹、主席報告開會人數並宣布開會
貳、確定議程
参、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略)
肆 、報告事項(略)
伍、討論事項
第一案: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修正案(提案人:院辦公室)
決 議:通過 (如附件1.P2)
第二案: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師評鑑辦法修正案(提案人:院辦公室)
決 議:通過 (如附件2.P4)
第三案:院課程委員會委員改選案(提案人:院課程委員會)
決 議:通過如下
1 、柯格鐘副教授為公法中心代表,任期自 105 年8 月1 日起至106 年7 月31 日止。
2 、莊世同副教授為基法中心代表,任期自 105 年8 月1 日起至106 年7 月31 日止。
1
第四案:圖書委員會委員改選案(提案人:圖書委員會)
決 議:通過改選汪信君教授為圖書委員會委員,任期至 106 年7 月31 日止。
第五案 :法律圖書室名稱討論案 (提案人 :院辦公室)
決 議:通過將法律學院圖書室名稱更改為「法律學院圖書館」。
第六案:訂立本院法學典範書屋藏書暨使用規則討論案 (提案人 :院辦公室)
決 議:通過 (如附件3.P18)
陸、臨時提案
第一案:本院與泰國國立法政大學(Thammasat)法律學院學生交換計畫協議討論案。(提案人:
國際交流中心)
決 議:通過泰國國立法政大學法律學院學生交換計畫協議書英文草案 (如附件4.P18)
柒 、附件
【附件1】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三條 本院教評會之 第三條 本院教評會之 一、依本校教師評審委員
職權如下: 職權如下:
會設置辦法修正
一、評審本院新聘專、兼任教 一、評審本院新聘專、兼任教
師聘任資格,並向校方提 師聘任資格,並向校方提 二、明定教師評鑑覆評不
出聘任推薦。 出聘任推薦。 通過之不續聘者,應
二、 評審本院專、兼任教師升 二、 評審本院專、兼任教師升 依本校教師評鑑準
等資格,並向校方提出升 等資格,並向校方提出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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