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员资格考试大纲-201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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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员资格考试大纲-2016要点

理赔专业技术职务(理赔员)任职资格考试大纲(2016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教育培训部 2016年目 录考试说明第一部分 基础类第一类 保险基础知识第二类 法律合规知识第三类 理赔基础知识第二部分 专业类第一类 车险理赔类第二类 车险查勘定损类第三类 非车险理赔类第四类 人伤案件理赔类附录:考试指定教材目录考 试 说 明为持续提高理赔人员专业技能,增强公司专业技术优势,公司将继续在全系统举办理赔专业技术职务(理赔员)任职资格考试(以下简称“理赔员考试”)。为帮助考生及时了解考试信息,提高学习和应考能力,教育培训部、理赔事业部联合编写了“理赔专业技术职务(理赔员)任职资格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关于考试(一)考试性质理赔员考试是面向公司系统理赔员职务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项目,报考人通过相应级别理赔员考试,即具备相应职务任职资格。(二)考试方式考试采用计算机智能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初、中、高三级均考两门(基础类、专业类各一门),两门考试均获得合格成绩后,即取得相应任职资格。(三)考试安排考试由总公司统一组织,定于2016年4月举办,考试时间为一整天。具体如下:考试级别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初级上午9:30-11:00基础类 ?初级基础知识A001下午13:30-16:00专业类? 初级车险定损C11初级车险理赔C12初级非车险理赔C13初级人伤理赔C14中级上午9:30-11:00基础类? 中级基础知识A002下午13:30-16:00专业类? 中级车险定损C21中级车险理赔C22中级非车险理赔C23中级人伤理赔C24高级上午9:30-11:00基础类? 高级基础知识A003下午13:30-16:00专业类? 高级车险定损C31高级车险理赔C32高级非车险理赔C33高级人伤理赔C34二、关于考试大纲(一)考试大纲内容考试大纲阐明了考试目的、考试内容,突出考核重点,以“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区别和涵盖考试范围。“掌握”是考核专业必备的重要原理和业务知识;“熟悉”是考核与专业密切相关的比较重要的业务知识;“了解”是考核与专业相关的业务知识。(二)考试大纲作用考试大纲是理赔员考试命题的依据,也是考生参加培训和考试的指南。因时间仓促,如有错误与不妥,请批评指正。教育培训部 2016年11月第一部分基础类第一类保险基础知识考试指定教材:《保险基础知识》(2014版)(郭颂平、赵春梅编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一、风险概述【考试目的】通过考核,检验考生对风险、可保风险及风险管理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了解和认识,测试其熟悉或掌握风险的定义、分类和构成因素、可保风险的定义和要件以及风险管理的概念的程度,以提高其对风险的识别能力。【考试内容】掌握:1.风险的含义和分类2.可保风险的定义和要件熟悉:1.风险的构成要素和特征2.风险管理的概念了解:风险单位及其划分二、保险概述【考试目的】通过考核,检验考生对保险的基本概念、保险业发展历程的了解和认识,测试其熟悉或掌握保险的定义、要素、特征、功能以及保险法的程度,以提高其保险基础理论水平。【考试内容】掌握:1.保险的定义和特征2.保险的要素熟悉:1.保险的功能2.保险的分类三、保险的基本原则【考试目的】通过考核,检验考生对保险的基本原则的了解和认识,测试其熟悉或掌握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的程度,以提高其运用保险基本原则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掌握:1.保险利益、保险利益原则含义2.最大诚信原则含义3.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4.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5.代位求偿原则的含义熟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了解:1.代位求偿原则的内容2.重复保险情况下的分摊方法第二类法律合规知识考试指定教材:《保险法基础知识》,出版社: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主编:邹志洪;出版时间:2011年一、保险法律基础知识【考试目的】通过考核,检验考生对保险基础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测试其熟悉或掌握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义务,保险标的转让等法律知识的程度,以提高其在理赔过程中掌握和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掌握:1.保险合同的概念(指定教材第二章第一节)2.保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指定教材第五章)3.保险责任的开始(指定教材第五章第二节)4.财产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指定教材第十章)(1)保险人的义务,包括及时核损义务、及时赔付义务、拒赔通知义务、先行赔付义务等各项义务(2)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包括出险通知义务、证明材料提供义务、施救减损义务等各项义务5.保险标的转让对保险合同的影响(指定教材第七章第一节)熟悉:1.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指定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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