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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与哲学学业水平考试要点
考点37.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之间的根本对立(B) (1)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对立的发展。它们的对立主要表现在: 第一,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世界,形而上学则是用孤立的观点看世界。 第二,唯物辩证法用发展变化的观点看世界,而形而上学则用静止不变的观点看世界。 第三,唯物辩证法用全面的观点看世界,而形而上学则用片面的观点看世界。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形而上学则否认事物内部存在的矛盾,把事物变化的原因归结为外部力量的推动。 (2)形而上学和唯物辩证法对立的焦点和根本分歧,在于是否承认事物的矛盾,是否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直击考点,解读考点 唯物辩证法 形而上学 分歧之一 分歧之二 分歧之三 根本分歧 根本观点 联系的观点 孤立的观点 发展的观点 静止的观点 全面的观点 片面的观点 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 否认矛盾,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看问题 (本单元综合探究)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分歧 总特征: 联系观 (第七课) 实质和核心 (规律): 矛盾规律 (第九课) 根本要求: 创新 (第十课) 唯物辩证法 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 (综合探究) 第三单元 思想方法与创新意识 联系的普遍性、联系的客观性、联系的多样性、整体与部分的统一、系统优化方法 发展的普遍性、发展的实质、前进性与曲折性关系(趋势、途径、过程)、量变与质变关系(状态) 发展观 (第八课) 对立统一原理;矛盾普遍性原理;矛盾特殊性原理;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主要矛盾原理;主次矛盾关系原理;矛盾的主次方面关系原理;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 (对立统一规律) 一分为二;想办法解决矛盾;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现共性与个性的统一;抓重点;着重抓重点,又要统筹兼顾;着重把握主流,不忽视支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矛盾分析方法) 辩证否定观; 辩证法的革命批判精神; 创新的社会作用 (一)联系、发展 1、任何事物都处在联系中,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存在联系。联系是无条件的。 (前对后错。事物是普遍联系的,联系又是具体的、有条件的。) 2、事物的联系是客观的,因而人们无法改变事物之间的联系。 (人们可以改变事物之间联系存在的条件,建立新的具体的联系。) 3、自在事物的联系是客观的,人为事物的联系是主观的。 (两种联系都是客观的) 4、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是有条件的,条件是可以改变的,改变条件是无条件的。 (改变条件也是有条件的) 5、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这是无条件的。 (该说法正确) 6、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就是系统和要素的关系。 (注意“一定意义上”才是) 7、整体功能总是大于部分功能之和。 (只有部分以合理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功能才大于部分功能之和) 8、关键部分对整体起决定性作用 9、发展是运动变化,运动变化就是发展。 (只有前进行上升性的运动变化才是发展) 《生活与哲学》 学业水平考试复习 一般到个别 【全书基本框架】 哲学 马克思 主义哲学 辩证唯 物主义 历史唯 物主义 辩证唯物论 唯物辩证法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社会历史观 价值观 人生观 整体与部分 本单元的基本结构: 总特征: 联系、发展的观点(七、八课) 实质和核心 (规律): 矛盾规律(第九课) 要求: 创新(第十课) 唯物辩证法 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 形而上学 对立 孤立 静止 片面 (综合探究) 第七课 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 (唯物辩证法的第一个总特征) 考点20.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 一个总特征(A) (原理):所谓联系,就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一切事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中,孤立的事物是不存在的。 (方法论):事物的联系是普遍的,这要求我们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用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考点21.联系的普遍性原理(B) 直击考点,解读考点 考点22. 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及方法论要求(C) (1)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 区别:①整体和部分的地位和作用不同。整体居于主导地位,整体统率着部分;部分在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过程中处于被支配的地位,部分服从和服务于整体。②整体和部分的功能不同。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当部分以有序、优化的结构构成整体时,整体的功能会大于各部分功能之和。当部分以无序、欠佳的结构构成整体时,整体的功能会小于各部分功能的之和。 联系:①整体和部分不可分割。②整体和部分相互影响。整体的功能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功能。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会影响到整体的功能,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 (2)方法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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