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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卷四解析答案.docx
2016年司法考试理论法
李宏勃
一、(本题20分)
材料一: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材料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摘自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结合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总体要求,谈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于推进严格司法的意义。
答题要求:
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3.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
参考答案: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之一。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宪执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必须深入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对于推进严格司法具有重大意义:
首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有助于推进司法公正。在司法诉讼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味着当事人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在法庭上得到平等对待。只有在平等的环境下行使平等的权利,才能让诉讼各方的意见得到最大程度的发表,从而有助于人民法院不断接近案件事实,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做出符合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裁判结果。
其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有助于维护司法权威。在司法诉讼中,少数人享有特权是对司法权威及司法公信力最大的伤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决拒绝特权,任何人违反法律,都要受到制裁,只有如此,才能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歧视,任何人受到伤害,都会得到法律的救济,只有如此,才能让普通民众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尊严。
在法治社会,司法是解决纠纷的最权威机制,是实现正义的最后防线。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推动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
罗翔
二、(本题22分)
赵某与钱某原本是好友,赵某受钱某之托,为钱某保管一幅名画(价值800万元)达三年之久。某日,钱某来赵某家取画时,赵某要求钱某支付10万元保管费,钱某不同意。赵某突然起了杀意,为使名画不被钱某取回进而据为己有,用花瓶猛砸钱某的头部,钱某头部受重伤后昏倒,不省人事,赵某以为钱某已经死亡。刚好此时,赵某的朋友孙某来访。赵某向孙某说“我摊上大事了”,要求孙某和自己一起将钱某的尸体埋在野外,孙某同意。
二人一起将钱某抬至汽车的后座,由赵某开车,孙某坐在钱某身边。开车期间,赵某不断地说“真不该一时冲动”,“悔之晚矣”。其间,孙某感觉钱某身体动了一下,仔细察看,发现钱某并没有死。但是,孙某未将此事告诉赵某。到野外后,赵某一人挖坑并将钱某埋入地下(致钱某窒息身亡),孙某一直站在旁边没做什么,只是反复催促赵某动作快一点。
一个月后,孙某对赵某说:“你做了一件对不起朋友的事,我也做一件对不起朋友的事。你将那幅名画给我,否则向公安机关揭发你的杀人罪行。”三日后,赵某将一幅赝品(价值8000元)交给孙某。孙某误以为是真品,以600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李某发现自己购买了赝品,向公安机关告发孙某,导致案发。
问题:
1.关于赵某杀害钱某以便将名画据为己有这一事实,可能存在哪几种处理意见?各自的理由是什么?
赵某将名画据为己有,至少有下列观点:(1)赵某的目的行为构成侵占罪,因为赵某接受委托,为他人保管财物,拒不归还,这属于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归还的侵占行为。其手段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对事前故意处理的不同理论,可能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也可能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未遂等其他罪名,具体见问题2的答案)。对于赵某应当以侵占罪和手段行为所构成的犯罪数罪并罚。
(2)赵某构成抢劫罪,因为赵某当场使用暴力方法足以压制对方反抗,迫使他人免除自己的返还义务,这是针对财产性利益的一种抢劫,对此,应当作为侵占罪和抢劫罪的包括一罪,以抢劫罪论处。
2.关于赵某以为钱某已经死亡,为毁灭罪证而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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