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学书法课教学的实施说明.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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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学书法课教学的实施说明 《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颁布实施已一年半,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要以《纲要》为指导。为抓好我区的书法教育,特提前各校注意以下几点: 关于计划。学期初制订各年级书法教育计划时,教师要通读《纲要》,领会书法教育的基本理念及年级训练内容与目标(《中小书法教育指导纲要》附后,学校最好为每位语文书法教师备一份)。在此基础上,各教师对本班全学期学生书法训练的目标、内容作出整体考虑和安排,杜绝无计划随心所欲教学的现象。 关于教材。因全国几十家出版社送到教育部业已初审通过的《书法练习指导》只十家左右,即使初审通过,教材也不能马上发行,因还要修订、完善(据悉我省送审的教材都未通过),所以目前书法教材暂不能进入市场。那书法课要开,怎么办?建议:一二年级仍沿用区教育局统一征订的武汉出版社《写字》教材;三至六年级的毛笔字学习课,学校可让书法骨干教师领衔,组织校内(街内)团队根据《纲要》精神,自行确定毛笔字学习内容(但要与《纲要》精神一致),可利用《写字》教材中已有的资源,再适时补充。   3.关于开课。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落实每周一节的书法课。学校领导要巡堂,检查,记载,反馈。教研室将下到全区各小学视导,检查。   4关于教师的书写训练。教研室开通了“江夏书法教育群”(240696387),可推荐书法骨干教师加群,参加群内的“经典竞临”活动,在与区内书法骨干教师的交流切磋过程中,提高教师的书写能力。另:教研室正积极争取教育局支持,拟举办“江夏区小学教师业余书法临帖班”,如能获批,将通知学校推荐骨干教师参加学习。 学校要抓好教师书法技能训练。坚持每周练,每月评比。 关于教学研究。学校要将书法课教学的课堂教学研究纳入语文教研组活动,定期开展书法教研活动。教研室每学期都会开展书法课堂教学研讨活动,请学校关注,并通知相关年级教师参加学习交流。 6.关于兴趣特长生的培养。学校可因地制宜,组建不同年段的书法兴趣社团,培养书法特长生。                                          江夏区教学研究室小学组                       2014年9月2日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教基二[20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适应新时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我部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经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审议,现印发给你们,请于2013年春季开始执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加强书法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和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力求区域性整体推进书法教育。   2.加强书法教师队伍建设。要逐步形成以语文教师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书法教师队伍。要加强书法教师的培训,组织教师研学《指导纲要》,把握其基本要求,提高教师的书法教育教学专业能力。中小学语文教师应逐步达到能兼教书法。师范院校要重视培养师范生的书法教育能力。   学校要充分发挥本校优秀书法教师的专长,指导和引领学校全体教师提高书写水平,为整体提高学校书法教育教学水平创设条件。要充分发挥书法教育学术团体的作用。学校可以聘请书法家、书法教育工作者、有书法专长的家长等作为兼职指导教师。   3.提供必需的保障。学校图书馆要为书法教育置备相应的碑帖、挂图、书籍、电子出版物等必需资料。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置专用书法教室。   4.各级教研部门要把书法教育纳入教学研究工作的范围。要配备专职或兼职书法教研员,研究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教学规律和评价方法,及时组织经验交流,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书法教学工作。   5.加强督导评估。书法课开设情况要纳入教育督导的专项内容。教育行政部门不组织、不鼓励学生参加各类书法考级活动。   6.要对书法教育学生用书进行审查。义务教育3至6年级《书法练习指导》、普通高中书法选修课教材须经教育部审定通过后使用。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的书法教育学生用书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通过后使用。现有未经过审查的学生用书逐步退出使用。   附件: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 教育部 2013年1月18日 附件 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   汉字和以汉字为载体的中国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书法教育对培养学生的书写能力、审美能力和文化品质具有重要作用。为推进中小学书法教育,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特制定本纲要。   一、基本理念   中小学书法教育以语文课程中识字和写字教学为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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