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之关于刑法高频考题含答案详细解析.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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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之关于刑法高频考题含答案详细解析 1、【刑法】 甲与乙女恋爱。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 【题型】 单项选择题 A、 根据《刑法》规定,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时,可判处甲死刑 B、 从维护《刑法》权威考虑,无论甲是否存在从轻情节,均应判处甲死刑 C、 甲轻率杀人,为严防效尤,即使甲自首悔罪,也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D、 应当充分考虑并尊重网民呼声,以此决定是否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 【答案】 A 【解析】 本题实际考察死刑的适用对象问题。《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因此,死刑的适用对象是“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反过来,“罪行极其严重”是适用死刑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更非充要条件)。因此,A项符合题干要求,当选。 B项、C项忽视法定量刑情节、酌定量刑情节,有失偏颇,不选。 罪行法定原则的要求之一是据以定罪量刑的法律必须是立法机关规定的成文法,不能依据习惯法和所谓的“民意”来定罪量刑。所以,D项中说的应当充分考虑并尊重网民呼声决定是否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的说法,违反了罪行法定原则,不符合公平正义的理念,D项不应选。 2.【刑法】 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题型】 单项选择题 A、 甲主观上是过失,乙是故意 B、 甲、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犯 C、 甲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D、 乙不构成脱逃罪 【答案】 A 【解析】 根据《刑法》第400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但注意: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此罪。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此罪的主观方面为过失。本题中,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甲存在过失,但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因此甲不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也不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因此C选项错误。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出于脱逃的故意,实施脱逃的行为,虽然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但其行为已经构成脱逃罪。且该罪为行为犯,只要实施脱逃的行为即成立既遂,D选项错误。因此甲主观上为过失,乙是故意,A选项正确,当选。共同犯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之间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其中一人为过失的,不构成共犯。因此甲、乙二人不成立共犯关系,B选项错误。本题应选A。 3.【刑法】 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题型】 单项选择题 A、 甲开枪射击乙,乙迅速躲闪,子弹击中乙身后的丙。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B、 甲追赶小偷乙,乙慌忙中撞上疾驶汽车身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C、 甲、乙没有意思联络,碰巧同时向丙开枪,且均打中了丙的心脏。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D、 甲以杀人故意向乙的食物中投放了足以致死的毒药,但在该毒药起作用前,丙开枪杀死了乙。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答案】 D 【解析】 根据因果关系认定的条件说,当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着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的条件关系时,前者就是后者的原因。A选项中,甲开枪射击乙,乙躲闪而击中乙身后的丙。虽然甲不存在杀害或者伤害丙的故意,但如果没有甲开枪的行为,则不会出现丙被射中的后果,因此甲的行为与丙死亡的结果之间存在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的条件关系,因此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A选项错误,不当选。 作为原因的行为必须具有危害结果发生的实在可能性,即指某种行为存在使危害结果发生的客观依据,这是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前提条件。B选项中,甲追赶小偷乙,甲的行为具备正当性,不具备使危害结果发生的客观依据,因此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B选项错误,不当选。 在数个行为导致一个结果的情况下,如果除去一个行为结果将发生,除去全部行为结果将不发生,则全部行为都是结果发生的原因。C选项就属于上述情形,因此应认定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均具有因果关系,C选项错误,不当选。 在因果关系的发展进程中,如果介入了第三者的行为、被害人的行为或特殊自然事实,则应通过考察行为人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大小、介入情况对结果发生的作用大小、介入情况的异常性大小等,判断前行为与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异常的、独立发生作用的介入因素可以阻断现行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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