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3春秋战国到秦朝的法律制度1.ppt

  1. 1、本文档共3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枭首BACK 舂BACK 铜量 1、秦始皇游会稽,渡浙江,(项)梁与(项)籍俱观,籍曰:“彼可取而代之也”。梁掩其口曰:“毋妄言,族矣”。 《厩苑律》规定使用耕牛的,牛被使用坏了,腰围每减瘦一寸要笞主使人十下。一年四次评比对耕牛的饲养,成绩好的主管官吏及饲养的人都受奖,成绩低劣的以及有关的人都要受罚。这种评比奖惩制度也推广到各个乡、里。对官有的牛更是注意保护。秦朝每年都对官管的官牛举行一次考核。十头以上的一年死三分之一,不满十头的一年间死去三头以上,主管人、饲养人甚至令、丞都受罚。各县由内史考核,各都官和领用牛的人由大仓考核。 (1)“甲盗牛,盗牛时高六尺,系一岁,复丈,高六尺七寸,问甲当(何)论?当完城旦。” (2)“甲小未及六尺,有马一匹自牧之,今马为人败,食人稼一石,问当论不当?不当论及赏(偿)稼。” (3)“甲谋遣乙盗杀人,受分十钱,问乙高未盈六尺,甲可(何)论?当磔” (4)“女子甲为人妻,去亡,得及自由,小未盈六尺,当论不当?已官,当论;未官,不当论。BACK 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公元前770年– 公元前476--公元前221年) 学习重点: 1、郑国子产铸刑书 2、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及意 3、李悝《法经》的主要内容及历史地位 4、儒法之争的实质 第一节 春秋时期法律制度的变化 一、春秋时期社会的发展变化 1、生产力的发展,经济制度变化,其中最显著的是 井田制的破坏; 2、郡县制代替分封制; 3、礼制的衰落——礼崩乐坏; 4、思想文化领域的“百家争鸣”。 二、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 (一)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1、公元前536年,郑国子产“铸刑书”,遭叔向为代表的旧贵族的反对; 2、公元前501年,郑国邓析著“竹刑”; 3、公元前513年,晋国赵鞅和荀寅“铸刑鼎”,遭孔子反对。 (二)公布成文法引起的主要论争 1、子产“铸刑书”遭晋叔向的反对; 2、晋铸刑鼎遭孔子的反对。 (三)公布成文法的意义 1、成文法的制定与公布打破了法律的秘密状态和神秘色彩,使法律内容走向公开化,开创了古代法律制度发展的新纪元。 2、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旧贵族的特权,标志着奴隶制的瓦解,促进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同时也加强了对劳动人民的统治。 3、成文法的公布打破了西周时期“礼治”、“德治”和“人治”的传统,限制了各级贵族的世袭等级权,开始确立法家倡导的“法治”原则。 第二节 战国时期法律的发展 一、战国时期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 (一)各国变法及制定成文法 1、魏国:李悝变法制定和颁布了《法经》以及《魏宪》; 2、楚国:吴起变法,制定了《宪令》; 3、齐国:邹忌变法,制定了《七法》; 4、韩国:申不害变法,制定了《刑符》; 5、秦国:商鞅变法,《秦律》。 (二)法律内容的变化 1、法律调整范围的扩大 2、刑罚制度的变化 (三)司法制度的变化:行政长官兼司法官 二、战国时期各主要学派的法律思想 (一)儒家的法律思想 1、礼治、德治思想 2、人治思想 3、民本思想 4、中庸思想 (二)道家的法律思想 (三)墨家的法律思想 (四)法家的法律思想:法治 1、不别亲疏,不殊贵贱 2、重刑轻罪,以刑去刑 3、法贵简明,布之于众 三、《法经》的主要内容及其历史地位 (一)《法经》的主要内容:《法经》是我国封建社会最早的一部粗具体系的法典,是战国初期由魏国的李悝制定。《法经》共有《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六篇。其主要内容大体可归纳为3个部分: 1、正律部分包括前四篇,主要是惩治盗贼犯罪的法律规定。 2、杂律部分即第五篇《杂法》,主要是惩治盗贼罪以外的其他犯罪。 如:轻狡、越城、博戏、借假不廉、淫侈、逾制等 3、具律部分即第六篇《具法》,类似于现代刑法总则。 (二)《法经》的特点 1、维护封建阶级的统治 2、体现了重刑主义精神 3、维护封建的等级特权 (三)《法经》的历史地位 1、《法经》促进了当时封建经济的形成和巩固。 2、《法经》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和体系。 (1)体系上:首次创立诸法合体,以刑为主的篇章体例 (2)基本原则上:“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重刑主义 法制原则 四、商鞅变法与秦国法制 (一)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 秦国商鞅两次发布变法令,第一次是公元前359年,其重点是打击奴隶主贵族的政治势力;第二次是公元前350年,其重点是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制度。其措施主要有: 1、改“法”为“律”,制定秦律 2、重农抑商,奖励耕战 3、明法重刑,奖励告奸 4、废除旧贵族特权,实行地方行政体制的改革 5、在重刑方面的措施 (1)刑用于将过,即对未遂或仅有预谋的行为也给予严惩 (2)不赦不宥 (3)奖励告奸 (二)商鞅变法对

文档评论(0)

junjun37473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