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自然人.ppt

  1. 1、本文档共8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四章自然人要点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保护,要求其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应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避免其由于意思能力不足或欠缺社会经验而遭受不利益。如果未成年人所实施的行为对其财产并无不利益,仍不允许其独立实施,一方面会给未成年人的正常生活带来不便 ,另一方面也有碍交易秩序的维护。 民事立法上例外允许未成年人单独实施民事行为有: (1)使未成年人纯获利益,或被免除义务的行为; (2)被许可营业的未成年人的营业行为;(3)依法缔结劳动合同和请求劳动报酬; (4)日常生活中的定型化行为等。 三、行为能力的宣告 我国法律设置了无(限制)行为能力的宣告程序。(见《民法通则》第19 条的规定)。 宣告自然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被宣告人须为精神病人(包括痴呆人)。 (2)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没有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不得主动进行宣告。这里所说的利害关系人,主要是指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以及其他亲属等。 (3)须经人民法院宣告。 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其行为能力只是处于一时的中止或受限制的状态,所以,当他们智力障碍排除,具有辨认事物的能力时,可以根据其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随着年龄增长成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案例:宣告陈立锋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案 陈立锋,男,1983年生,父母双亡。2008年,他与朋友崔诚、施卫红共同出资,开办了一家合伙企业,生产服装。2009年2月,陈立锋在一场车祸中受伤,精神受到刺激,引起精神失常。2009年3月,崔诚、施卫红向陈立锋住所地的区人民法院递交申请,请求宣告陈立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问:该案应如何处理? 第三节   监护 监护是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保护人的制度。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人是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一、监护的概念(通则第16-19条) 弥补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行为能力的不足,保护其合法权益;对他们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束,防止其实施违法行为,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 设置监护制度的目的: 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一:权利说 二:义务说 三:职责说 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明文规定监护为职责,因此监护的本质为一种职责。从罗马法来看,监护也是职责,而非权利。 监护的性质: 亲权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享有的一种权利,是身份权。以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为目的,在财产、人身方面对子女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人身权利方面的亲权如保护权、教育权和惩戒权、财产方面的亲权如财产管理权、使用权、处分权和财产上的代理权、同意权等。我国未区分,故有学者认为监护是一种身份权,也称监护权。 监护与亲权: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民法将亲权与监护区分开。 二、监护人的设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和第17条确立了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司法实践中,也有条件地承认遗嘱监护、委托监护。(意见第10-23条) (一) 法定监护 法定监护是指由法律在一定范围的人员中直接规定监护人。 1.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是他的父母。 但父母一方或双方作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成长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一方或双方担任监护人; 夫妻离婚不影响对子女的监护资格; 父母因正当理由,不能亲自履行监护职责的,实践中允许父母委托他人代为履行全部或部分监护职责,但父母仍为法定监护人。 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则依次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 祖父母、外祖父母; (2) 兄、姐; (3)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变更的原因: 1、监护人死亡或无监护能力的;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监护人的行为对被监护人成长不利的,经未成年人的近亲属申请,法院可变更监护; 3、监护人之间可依法签订变更协议,变更监护。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变更: 2. 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 为精神病人设立法定监护人的顺序依次是: (1) 配偶;(2) 父母;(3) 成年子女;(4) 其他近亲属;(5)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二) 指定监护 指定监护是指没有法定监护人,或者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有关部门或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 (三) 遗嘱监护 遗嘱监护即父母以遗嘱的方式为未成年子女指定监护人,我国《民法通则》没有规定遗嘱监护,但司法实践中存在。 指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由其中一人或数人担任监护人而形成的监护。《若干意见》第15条 委托监护 指监护人以协议的方式将自己的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

文档评论(0)

dajuhyy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