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晚7点刑法导读第1次.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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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2]关于构成要件要素,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2-4) A.传播淫秽物品罪中的“淫秽物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B.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中的“签订、履行”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C.“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是诈骗罪中的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D.“国家工作人员”是受贿罪的主体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类似真题]关于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2-51,多)p20脚注 A 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中的“贩卖”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淫秽物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B 贩卖毒品罪中的“贩卖”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毒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C 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猥亵”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D 抢劫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要素是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非法占有目的”是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二、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略)p20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略)p21 专题三 刑法适用效力 本专题比较简单,自己看书即可。有问题可以通过新浪微博或者qq群和我联系。 众合刘校逢司考交流群:335692646 下次上课时间:2015年1月24日晚7点 我是校逢 2015刑法专题讲座导读 @众合刘校逢 众合刘校逢司考交流群:335692646 刑法学的复习方法: 一、抓重点—— 司考是一门放弃的艺术 二、析考点——理解考点是得分的关键 三、练技能——应试技能是速度的保证 如何对待争议问题: 1.考试中考过的问题,原则上遵循官方观点。 2.没有考过的,重点问题,要理解各种观点,并要求学会根据不同观点判断相应的结论。 3.如题目中没有明确采纳何种观点,则采用通说作答。 4.法条和理论不一致的,法条优先。 强调:理性对待学术争议。观点无对错。任何人都不能绝对说只有自己的观点是对的,别人的观点都是错的。我们只需要知道,考试中,采纳什么观点,如何应对就好。 以下内容不占用课堂时间讲解: 一、一看就会的 二、经常不考的 刑法总论 基础论 犯罪论 刑罚论 刑法解释 基本原则 适用范围 罪刑法定原则★★ 空间效力(四个管辖权★)、时间效力(溯及力★) 违法构成 要件 责任要件 三大形态 刑法解释的分类及运用★★ 主体(自然人、单位)、行为(不作为★★)、 对象、结果、因果关系★★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其他事由(被害人承诺★) 未完成形态的判断(尤其是未遂中止的区别)★★ 未完成形态 共犯形态 罪数形态 刑罚种类 刑罚裁量 刑罚执行 刑罚消灭 整体重要★★ 理解基本罪数理论,熟记分则具体规定★★ 主刑(死刑★);附加刑(罚金、没财、剥权) 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缓刑(比较均衡★) 减刑、假释(★) 重点:时效(★) 构成要件 符合性 违法阻却 事由 责任要件 符合性 责任阻却 事由 故意(认识错误)★★、过失、目的与动机 责任能力(法定年龄★)、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期待可能性 一、基础论 【专题一】重点:刑法解释(第5页) 效力等级: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 (p5第2段) [命题]司法解释也具有法律效力,当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相抵触时,应适用新解释优于旧解释的原则。请问:是否正确? 皇叔补充:立法解释不能代替立法,不能创造新的规则(??笔记) [命题]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既然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可以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那么,立法解释也可以规定“携带凶器盗窃的,以抢劫罪论处”。请问:是否正确? (一)刑法解释的原则(了解)——(p5-6) 1.罪刑法定原则 2.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3.体系性与协调性原则 4.文理解释优先于论理解释的原则 5.客观解释论优先兼顾主观解释论 (二)刑法解释的主要方法及其运用(p6) 1.文理解释 (1)优先性:先文理、后论理。(p6、p7) (2)相对性:相同字词,不同条文,不同含义 2.扩大解释 (1)常考情形: 信用卡(包括借记卡); 走私武器、弹药罪中“弹药”(包括可以组装并使用的弹头、弹壳) 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中的“出售”(包括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中“伪造”(包括“变造”) 携带凶器抢夺中的“凶器”(包括为了犯罪而携带的非管制类器械) 1 2 3 4 5 (2)扩大解释和类推解释的区别(重点) ??笔记 关键:是否超出刑法用于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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