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的萌芽阶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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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国际私法历史的意义 问题一: 为什么要制定冲突规范? 问题二: 为什么不同的民商事关系适用不同的规则? 国际私法的萌芽阶段 罗马法时代 公元前8世纪中叶至公元212年 古罗马时期出现调整罗马市民非罗马市民之间, 以及非罗马市民之间的民事关系的万民法 欧洲种族法时代 公元476年至公元10世纪 西罗马帝国灭亡后, 欧洲大陆各民族迁徙频繁,各民族归属各自的民族法,即不以领土来划分,各民族法律只支配本民族人 欧洲属地法时代 公元10世纪至13世纪 欧洲社会进入封建君主社会,领土观念加强,凡在领土内居住的人,不论其属什么民族,一律不得适用本民族法律,而必须受当地法律与习惯的支配 法则区别说 巴托鲁斯的法则区别说 杜摩兰的法则区别说(图解) 人法:领土内之人 适用于内国人 适用于在外国 不适用于外国人 之内国人 物法:领土内之物 所有者为外国人 皆受其支配 一国法律 所有者为内国人 的效力 行为地法:法律行为之方式 契约依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决定应适用的法律 达让特莱的属地原则(图解) 原则: 属地的---物法---在领土内有---财产的处分 绝对的约束力 法则 混合法 继承,遗嘱 例外: 属人的---人法---在领土外也---一般的能力 受适用 国际礼让说----胡伯三原则 1 任何主权者的法律必须在其境内行使并且约束其臣民,但在境外则无效 2 凡居住在其境内的人,包括常驻的与临时的,都可视为主权者的臣民 3 每一外国的法律已在其领域内实施,根据礼让,行使主权权利者也应当让其在自己境内保持其效力,只要这样做不损害自己的主权权力及臣民的利益 国际私法初创阶段(13至18世纪) 近代国际私法(18世纪至19世纪) 法律关系本座说内容示意图 孟西尼的国籍原则 国籍原则 凡人的身份,能力,亲属关系,继承关系,都应适用当事人的国籍所属国法 自由原则 物权,债权关系中,应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适用当事人共同协议选择的法律 主权原则 以公共秩序为目的的法律,应适用于居住在内国的包括外国人在内的一切人 现代国际私法(19世纪至今) 国际私法学说的主要含义 学说名称 为什么适用外国法 分析的基础 法则区别说 法律规则的性质要求的 法律规则 国际礼让说 为了对外国主权者表示礼让 礼让 法律关系本座说 法律关系自身性质要求 法律关系 国籍原则 国籍是国际法的基础 国籍 即得权说 尊重当事人已经取得的权利 即得权 本地法说 外国法内容与本地法相同或相类似 两地法律内容 政府利益分析说 该外国对适用其法律具有较大的利益要求 政府利益 最密切联系说 该外国法对案件具有最密切的联系 联系因素 国际交往互利说 有利于促进国际交往 互相利益 中国国际私法发展史 中国 国际 私法 发展 史 立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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