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经济法第1讲.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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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不平等法律关系是权力义务关系,平等法律关系是权利义务关系。民事关系是权利义务关系,民事关系中无权力,民事关系是驱逐了权力的法律关系。 * *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主体——内容的承担者,客体的实践者 客体——权利和义务的目标 内容——是实质,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桥梁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 法律上承认的民事关系主体有自然人与法人。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状态出生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民法上所谓的自然人,主要包括本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三种。 * * 法人 定义 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本质 法律对一定的社会组织赋予法律上的人格。法人是法律上拟制人,即组织在法律上人格化。 法人的分类 根据法人设立的宗旨和所从事的活动的性质,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类两类:一是企业法人;二是非企业法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 * 法人的构成条件: 1. 依法成立 2. 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独立财产) A、法人的财产独立于其他法人和自然人的财产 B、法人的财产独立于其出资者的其他财产 3.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 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A、法人的出资者对法人债务只负有限责任 B、法人以全部财产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 * * 请根据法人的构成条件,判断 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国家 以上主体是不是法人? * *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 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权利能力与权利 权利是法律赋予人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表现为享有权利的人有权作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作出相应的行为。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是取得权利的前提,通过具体民事关系体现出来,形成权利,即可能性与现实性的关系。如,《继承法》中继承权的规定。 * *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与法人的权利能力 (1)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而法人的权利能力始于登记或成立,终于法人终止 (2)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一般普遍一致;而法人的权利能力因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同而不同 (3)专属自然人的某些权利能力的内容,如继承权;而专属法人权利能力的内容,如开办银行 * * 法条链接 《民法通则》第9条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20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第23条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 * 法条链接 《民法通则》第24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   第25条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 * * 思考 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 (D)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 * * 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独立行为依法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从而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的资格。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 指公民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符合法律规定)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纯收益”“相适应”“不适应”“合同待定”“遗嘱无效”“授权无效”) 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纯收益”“社会惯例许可”“其他无效”) 法条链接 《民法通则》第11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12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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