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上市公司收购的规则.doc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上市公司收购的规则 ——“宝事件”发生的原因是什么?证监认定宝安 上海司所获中股权有效是否违法? [案例分析] 廷事件是深圳宝安集团经过详细、周密策划,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实施的第一例收购事件。1993年9月29日,宝安上海公司通过场上交易,已经秘密持有延中公司股票的4.56%;在此之前,联企业宝安华阳保健用品公司和深圳龙岗宝灵电灯饰公司在9月28日所持有的延中股票就分别达到了4.52%和1.57%,合计持有6.09%。因此,9月29日宝安上海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持有延中公司股票实际为10.65%。在已经远远超过法定报告比例的情况下,宝安上海公司于9月30日下单扫盘即无论价值买入。至此,宝安上海公司才作出公告,其持股比例已超过5%,并据此要求延中公司召开董事会,重新选举董事长。实际上,三个公司合计持有的延中股票已经达到17.07 事件发生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管理办公室、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此事联合进行了调查并作出结论。中国证监会宣布决定上海公司所获延中股权有效,但该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买卖延中公司股票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经研究,对宝安上海公司及联企业作出如下处理:①截止1993年9月30日,安上海及其关联企业合计持有延中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已经达到延中公司总股本的17.07%,10月6日宝安上海公司又买入2.73%,至此,宝安上海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所持有的延中股票已中总股本的19.80%。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计算宝安上海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最早应当于1993年11月4月能持有上述比例的股份。宝安上海公司及其联企业在1993年月4日由前,均不得再行买入延中股票。②依据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安华阳保健用品公司和深圳龙岗宝电子灯饰公司1993年9月30日卖给社会公众的24.60万股廷中股票所获得的利润归延中公司所有。?对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宝安上海公司给予警告处分,罚款人民币100万元,对其关联企业宝华阳保健用品公司和深圳龙岗宝灵电子灯饰公司给予警告处分。 [案例分析 宝延事件是国务院《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颁布仅5个月后出现的一起所谓敌意收购事件。在这起事件中,收购方宝安上海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买卖延中公司股票进行收购的过程中存在着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对此予以处罚,无疑是正确的,对于我国上市公司收购的规范化运作也起了借鉴作用。 在本案例中,中国证监会宣布决定宝安上海公司所获延中股权有效,这样就产生了一个争论的焦点:即当一个法人单位在违反特定法规的情况下购入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时,该法人单位的购入行为是否有效?从我国《民法通则》或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看,签订违法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其行为应自始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据此分析,证监会认定宝安上海公司所获延中股权有效似乎于法无据。但是,我们知道,对于要求交易快速的股票公开买卖行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不能硬套有关规定轻率否定其有效性。这是因为:①在股票公开市场上,股票交易是由电脑自动撮合成交的,交易双方都是市场上的非特定群体,一般无法清楚谁是非法购入者的相对人;②这里所谓的违法行为是一种违反商事法律的行为,即不属于法律严格禁止发生的所谓“本身违法”的行为,而是基于公共利益的要求而强加于购买者的种公告义务和使其行为延迟发生的义务,即所谓法定违法行为;?这种问题之所以会产生,其中有一个客观原因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缺乏清算交割预警系统,致使此交易得以完成。如果轻易判定一家公司购入的股票效,不仅在技术上难以操作,而且在情理上也公平。因此,从这个角度分析,认定宝安上海公司所获延中股票有效是正确的。 延事件之所以构成行为,主要原因外有二:①宝安上海公司没有及时披露信息。从股票发行及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及《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第五章看,对上市公司收购的监管通过两种方式实现:是持股5%时及其后每增加或减少2%时的大股东的报义务;二是持股达30%后的大股东的全面收购义务。无论哪种形式的控购,大股东都有义务向投资公众、发行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以及证监会报告其持股情况和意图,否则即为违规。宝安上海公司及其关联企业9月29日持有延中股票10.65%,已经远远超过了《条例》所规定的持5%的法定报告比例9月30日宝安上海公司继续下单扫盘,三实际持有延中股票已高达17.07%,也没有遵守持股每增减2%时予公告的规定。宝安上海公司尽报告公告义务,其予以处罚是适当的。?宝安上海公司的关联企业违规进线交易行为。《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法人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卖出或者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由此获得的利润归公

文档评论(0)

ktj823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