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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时评:不能因为环保,什么都上税!
冯永锋
2009年01月19日08:20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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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院士蒋有绪和华南植物园副主任周国逸11月18日在广州的森林城市论坛上一唱一和,建议每个人每个月交20元,购买自己的呼吸权,以抵消二氧化碳排放,以“反哺生态”。 这个消息与“燃油税”的消息混拌在一起出现在大量媒体上,很是让人迷惑。有些人真的就此投降了,觉得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享用了任何一点物质,排放出任何一点污染,都要负责,都要交税,都要抵消。其实心里混乱的人没必要着急,因为只需要搞清楚什么叫个人税他就可以心安了。个人税主要是为了实现社会再分配;按照蒋院士的这个逻辑,深山老林里的农民要交最多的税;因为呼吸的空气最好。
蒋院士提出这个观点的理由,似乎是中国的生态无钱保护,因此动不动需要“反哺”;而居民作为二氧化碳的排放者,“谁污染,谁治理”,需要为二氧化碳付出代价。因此,交点钱,买些“生态基金”,就像犯了罪的人,花点钱,买张免罪符,就可以自由犯罪了。
可惜,蒋院士忘记搞清了一个理由:我们为什么需要交税?你可以让我交钱,但不等于你可以让我交税,交税是法定义务,而交钱则是自由抉择;如果一个人是因为想呼吸得更好,他可以出钱购买“最适合呼吸的空气”。在这个世界上,有些消费是天然消费,有些消费是生存型消费,有些消费则是奢侈型消费。太阳、空气、水、风景、蓝天白云、美好自然,按道理都是“天赋神权”,每个人无论是聪明还是愚笨,有权还是弱势,健全还是残疾,病痛还是清爽,行将就木还是初来乍到,本地人来是外乡人,城市大老板还是农民工,都随时“自由消费”的生命元素。人类从诞生之时起,就日复一日地消费这些东西,不可能交税。
而粮食、衣物、住房、职业,大概是生存型消费。有许多的人,不饿也吃,不渴也饮,不冷也衣,不必要也拼命化妆,追求营养不够还要追求保健,追求保健不够还要追求长生;三件衣服不够需要三百件,五双鞋子不够需要五百双;冬天想过夏天的生活,夏天想要冬天的严整;不注重内心之美而注意外形的修饰,不想身体运动而想靠补品来健身,总之,在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人,过着消费过度型生活或者奢侈型生活。
在目前,人的基本消费品中,越来越多的人需要为水付出费用,但这些费用多半还只是以“处理费”作为理由,因为天然的水不够干净,所以要建纯净水厂;因为人类的排泄物太肮脏,所以要修污水处理厂。因此,在你家自来水管子前装个计量器,以收点“水费”,公众也不加怀疑。
其实很早以前我就在乱想未来社会的一种形态:也许过不了多久,社会上会出现一个新的行当,叫“市民呼吸站”,或者“空气站”,一些相对清洁的空气被注入到瓶子里,拧紧,经过重重质量检测,摆放在商场里供人挑选,每一个品牌都声称自己“产自森林公园,周围五千公里无人居住”;道路边出现一家家“空气加注站”,每个人要想喘口顺气,就得随时到店里购买。自然,每个人都得随身配备一个“空气储存袋”,稍微有吸空的可能,就得赶紧到商场加充补注。
但即使人类呼吸环境恶化到这样的程度,也和“税收”不沾边。我想,全世界的人,哪怕愿意购买空气,也不太愿意交纳“呼吸税”。因为,这与人类的基本权利太相冲突了。
税收这个东西,本来是政府为了完成其公共管理的职责,而向全体公民征收的一种公共财政资金;或者反过来说,本来是公民为了让社会群体能力和公益事业得到持续提升和维护,委托政府部门帮助主持公共事业时,不得不向其交纳的“委托费用”。这大笔大笔的钱,过去大概除了用来豢养政府的职员之外,大概主要用于科技事业、教育事业、交通事业、文化事业、生态保护事业、社会福利事业等。因此,对这些项目进行逐一的定位,对其花费的合法理由进行逐一的厘清,是公民交钱的必要前提。
那么,呼吸税到底应当纳入哪一门档子的公共事业?难道我们的院士没有想过,在公民此前交纳的大量税收中,本身就已经对“呼吸税”有了委托和授权?当政府承诺保护自然环境、保护森林、保护一切野生动植物、保护水资源、保护全体人民的自由时,不就已经表达了“保护空气洁净”的许诺?不就已经签下了解决公众生存而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的责任书?既然这项业务已经纳入了常规业务的范畴,既然公众交的钱中已经包含了这部分成本,那么还有什么理由让公众交税?
何况,税收也是从特殊向普遍慢慢过渡的,即使真的政府有权开征“空气呼吸税”,在当前的中国,奢侈品消费税、过度消费型消费型都还没有开征的情况下,就想要从空气身上“天然消费品税”,是不是有些太不人道?且不说这些税收交纳到政府手里头,政府有没有能力管理和利用、导流好,就是光看当前中国的社会秩序状态,这种税费的征取过程一定极不平均,必然存在着你交我不交,你多交我少交的状态,于是乎,税收的平等和公正就很难维持。可惜的是,呼吸这个问题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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