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法治推进校园安全.ppt

  1. 1、本文档共5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法治推进校园安全

法律顾问 专业的事情让专业的人去做。 特别规定 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要点:一是与职务无关,二是违法犯罪 * 第二部分 安全事故处理技巧 步 骤 1、及时救助和告知家长  2、保全证据:包括通知、报告时的记录、录音 3、书面报告 4、主管部门应邀或者认为必要,可以指导、协助学校处理 5、协商、调解 、或直接诉讼 (说明:1、3、4、5为法定步骤) 应对突发情况的程序 一般程序: 救助--通知--紧急救援 情况严重的处理程序 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程序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特别提醒:事故瞒报、迟报、漏报都可能被问责。 善后工作的程序 ?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双方自愿,可以书面请求进行调解 县级以上设立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 受理调解申请,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调解。当事人双方同意延期的,可以再延长30日。 经调解,双方就事故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 在调解期限内,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调解过程中一方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调解 调 解 书面通知程序 调解结束或者终止,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要做好调解文书送达记录工作 诉 讼 ?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 ?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反悔的,双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赔偿的范围与标准 1、医疗费 2、营养费 3、误工费 4、护理费 5、交通费 6、残疾用具 7、残疾护理补助费 8、残疾生活补助费 9、丧葬费 10、残废赔偿金 11、精神抚慰金 处理结束程序 事故处理结束,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 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学校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推进学校安全管理 贵州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孙得鹏 2016年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袁贵仁: 安全是学校头等要紧的大事,没有安全,教育改革发展无从谈起,学生成长成才也无从谈起。 拿钱来!!! 从“校闹”说开去 所谓“校闹”,通俗地说,即学生遇到了某些事故后,不管有理无理,家长总会找学校“理论”“理赔”,把事情“闹大”。 一旦发生学生安全事故致伤致死事件,学生家长甚至有专门的“ 公司”,组织“ 全班人马、全部道具”到学校闹事,连“ 场面的布置”都有讲究。 为什么会有“校闹”? ◆强烈情绪驱使下的一时冲动 ◆更深刻的利益诉求 人治与法治 “校闹”人治思维处置校园安全事故引发的恶果 人治:“我代表人民枪毙你” 法治:“你已经被包围了,放下武器,争取宽大处理”。 校园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部分 涉及学校权利义务的主要法律法规 ●法律:《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 ●行政法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部门规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地方性法规:《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法律概念 民事主体: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 能够充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责任是任何人都对他人承担这样规定一种义务,即因为自己的过错行为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即能构成侵权行为,要对受害方承担责任。 “应当”和“可以”:法律法规中的“应当”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必须、一定要的意思,法律法规中的“可以”才是有选择性的意思。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

文档评论(0)

dajuhyy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