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督导评估情况通报.doc

  1.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2008年度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督导评估情况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推进素质教育实施,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实现学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县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鲁教基字〔2007〕20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价方案(试行)》(鲁教基字[2007]21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鲁教基字〔2008〕15号)等法规、文件要求,在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对2007年度《郯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督导评估标准》作了较为全面的修订、补充,采取对义务教育阶段初级中学、城镇小学、农村小学分级分类评估的办法,制订下发了《关于搞好2008年度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郯教字[2008]28号)。 2008年12月24日至2009年1月4日,县教育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抽调专兼职督学100余人,由县教育局领导成员带队,对全县24所初级中学、5处县直小学、21所乡镇中心小学、42处学区的2006年度教育工作,进行了综合督导评估。 这次督导评估是在各乡镇、各学校认真组织自评的基础上,按照县教育局《关于搞好2008年度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郯教字[2008]28号)进行的。在指导思想、指标设定、权重分配上等方面注重引导学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入进行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初级中学、小学(含学区)校分别制订评估方案,以利于引导学校立足实际、在内涵发展方面办出一定的特色;切实做到在保证科学性的前提下,突出了重点,注重了可操作性,确保督导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 各个督导工作小组认真审阅了所检查义务教育学校的自评报告,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走访、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和文件等方式,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核实,广泛收集信息和综合分析,坚持边督查、边整改的原则,并将复评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反馈,要求尽快制订出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现将全县2008年度义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从总体上说,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广大教干教师的共同努力下,2008年全县教育工作又有了新的进展。各义务教育学校都高度重视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根据县教育局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了自评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自评工作计划或方案,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过程管理,认真做好了迎查和自查工作,真正把自查自评的过程作为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健全制度、改进工作的过程。主要表现在: 1、学校办学方向明确。多数义务教育学校能够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办学理念符合素质教育要求,校园环境干净、整洁、美观、有序,创设了良好的人文环境,营造了平安、文明、和谐校园氛围。 2、校务管理细致有序。许多学校依法制定了内容比较完善的《学校章程》,学校办学活动紧紧围绕章程进行;制定并及时修订了完善涵盖学校全面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素质教育要求及学校实际的管理规章,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认真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发挥好法律对青少年行为的规范作用,重点开展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积极推行校务公开,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建立了与社区、家长的稳定、规范的联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合理,相互尊重,团结合作,有民主平等的交流氛围和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形成了合力,并按规定兼课,包年级组、教研组,参与集体备课,经常深入课堂,定期听课、评课。制订了教职工全员岗位目标责任量化考核办法,注重过程管理,考核标准、方法科学、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注重建立健全各种管理档案,学校图书馆、专用教室、食堂、宿舍及校产设备管理规范。 3、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各学校将德育工作作为素质教育的首要任务。按照《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的要求,深入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建立家校教育联系制度,设立家长接待日,定期召开家长会,有家访记录档案,家校沟通联系方式灵活多样;定期召开主题班会、班级工作经验交流会或班主任座谈会,升降国旗、唱国歌制度及国旗下的讲话坚持一贯,学校德育室(荣誉室)、黑板报、壁报和宣传栏等内容充实并及时

文档评论(0)

ktj823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