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276567_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完整版.ppt

  1. 1、本文档共18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276567_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完整版创新

(7)第六十九条 [出让资格资质证书的责任] 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第七十条 [不依法组织评标的责任]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违法确定或者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依法重新进行评审。 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违法干涉选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对招标人违法组织评标的法律责任包括:   1、责令改正。招标人有上述违法行为时,应对其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  2、行政监督机关可以根据招标人违法情节的轻重、影响大小等因素决定是否处以罚款。如处以罚款,其罚款的额度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3、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处分包括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行政处分通常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纪律处分是指违反单位内部制定的纪律而受到的制裁,由各单位根据其单位纪律的规定,向违反纪律的行为人作出。如果责任人员是党员时,还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具体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本条例对招标人的有关人员给予什么处分,并未明确,实际操作中,关键在于看项目单位的性质、违法情节的轻重等因素。情节较轻、未造成后果的,可以从轻给予处分,如警告;情节比较严重,特别是有主观故意的,可以给予降职或者开除等处分。 (9)第七十一条 [评委违规的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一)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二)擅离职守; (三)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 (四)私下接触投标人; (五)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六)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 (七)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八)其他不客观、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根据本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违法行为评标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   1、责令改正。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违法行为时,应对其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   2、暂停、取消评标资格。 (10)第七十二条 [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没收收受的财物,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第七十三条 [不按规定确定中标人或者不签订合同的责任]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 (四)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五)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12)第七十四条 [中标人不签订合同的责任]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中标人的三种行为:拒签合同、附加条件、不交履约保证金导致以下四种责任: 取消中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责令改正; 罚款 (13)第七十五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责任]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招标人的三种行为:不按照、不一致、背离 导致以下两种责任:责令改正、罚款 (14)第七十六条 [中标人违法分包的责

文档评论(0)

dajuhyy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