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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开发区中考考务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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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开发区中考考务工作实施方案要点

2005年开发区中考考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考务管理,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确保2005年开发区中考、中招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津招办中字2005﹞17号),制定《2005年开发区中考考务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考生情况及工作安排 2005年,全区初三毕业生416人,其中,中考报名406人,注册报名10人。我区设考点校1个,考点设在开发区第一中学,组织安排考场14个,考务人员50人。 根据市招生考试院工作要求,我区设开发区考区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考试实施及协调、解决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重大问题。考点校、毕业校要在本考区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下,全面、细致地组织、实施考务工作。 中考考务组织实施 (一)成立开发区考区委员会加强中考工作的统筹组织与协调管理 1.成立开发区考区委员会: 考区主任:管委会副主任倪祥玉 考区副主任:社发局局长池长贵 成员单位:社发局 监察室 综治办 执法局 环保局 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交警大队 武警大队 消防大队 泰达医院 卫生防疫站 电力公司 开发一中 万博公学 滨海中学 考区委员会对本区中考组织管理工作负总责,制定、监督实施考务工作方案,统一协调指挥处理有关问题,具体事宜由社发局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办”)牵头组织落实。各成员单位中考期间相关职责(详见附表2)。 *6月20日(周一)10:00,考区委员会将会同市级巡考对考点校进行考前准备工作检查。 2.社发局招生办公室职责: 第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2005年开发区中考考务工作实施方案》。 做好2项培训。其一,各校考务负责人培训;其二,协助考点校召开全体考务工作人员动员会,对主考、副主考、监考员、试卷密封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考前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 第二负责配合市招考院巡视人员、考区委员会在考试期间对考点考风、考纪进行巡视检查。 第三负责对考试期间考点校、毕业校情况进行汇总和情况通报。6月21日前,社发局招办负责依据考务工作实施方案,协调各相关部门;6月21—23日,招办负责检查监督各校落实情况;6月24日后,招办负责总结、通报全区各考点情况。 第四,负责试卷监管、运送。考前,招办负责领取试卷并运回开发区。考试当天,由招办有关人员将当天试卷送至考点,由考点主考接收。每天考试结束后,由考点主考将当天试卷交回招办人员,由区招办人员统一将试卷送到天津市招考院。 第五,负责确定考点主考、副主考人选。考点校开发区第一中学。主考开发区第一中学校长王延瑞,副主考万博公学校长葛为民,滨海中学校长张伟明。 (二)考点校(开发区第一中学)工作内容及要求 考前 第一,制定考点校考务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人员、职责、流程。该细则附加考场示意图(含考场、预备考场、考务办等处明确位置)。 第二,设立考场14个(每场考生30人)、考务办公室1个(根据网上指挥系统配置可上网微机1台和外线直拨电话1台)、考区委员会休息室1个、考生物品存放室4个、答卷保管室1个,医务室1个,除答卷保管室外,其它场地须有明显标识。各考点校要选择通安全、安静、通风、采光条件好、广播系统健全的教室作为中考考场。 第三组织做好两类考务培训。培训时间:6月1720日。 考务人员培训:加强考务人员诚信教育把考试违纪行为消除在源头通过以往应考中出现的案例提高考务人员偶发事件的应变和处理能力。依据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津招办中字2005﹞17号),《考场偶发情况处理办法》,《政治科考试监考工作程序》,《英语科考试监考工作程序》。 学生及家长培训:对考生和家长进行诚信教育。重点宣教:《考生守则》、《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并将《致考生和家长的公开信》发放到每位考生手中,做到人手一份。 第四校内外环境自检。考点校应针对噪声、校园内外环境认真进行自检,并将检查结果及存在问题及时通报区招办。考试期间 第一考点主考、副主考、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监考工作程序》。在考试过程中遇有偶发情况,应按《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考场偶发情况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政治、外语考试按其监考工作程序进行操作。第二,监考员和考务人员在每科开考前45分钟准时到考点办公室报到,领取《工作证》,接受考点主考指示,校对钟表时间。考生按规定时间持《准考证》入场。无证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第三特殊情况报告、处理。考生在考前和考试中如出现偶发情况,主监考依照《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考场偶发情况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告考点主考考点主考及时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上报区招办。 处理程序:监考人员发现违纪/作弊考生〉立即制止,通过场外监考员报告考点主考,同时将情况记入《违规考生处理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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