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物权法的角度主张存款所有权归属于存款人.doc

从物权法的角度主张存款所有权归属于存款人.doc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从物权法的角度主张存款所有权归属于存款人 ???????????????????????????????????????????????????????? 文/墨韵文斋 ????? 储蓄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存款人将其享有所有权的金钱交付金融机构后对存入银行帐户内款项享有所有权。 ???? 《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民法通则》第75条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储蓄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家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及其他合法权益,鼓励个人参加储蓄”。 58年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农村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规定:“在银行、信用社的存款永远归社员所有”;可见,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均一致明确规定储蓄存款所有权归存款人。与其相适应的理论观点有“存款是存款人在保留所有权的条件下,把使用权暂时让渡给银行的资金和货币”(参见李勇《论存款的法律性质》,载《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第7期。) “储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信用行为,通过契约的方式,个人把货币存入银行后,货币的使用权暂时让渡给银行,存款人仍享有所有权。”(中国大百科全书·财政税收金融价格[m]. 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137.) ???? ?有些学者认为:存款人将其享有所有权的金钱交付金融机构后享有要求银行按照约定随时支付帐户内的款项的请求权?显而易见,这是与现行法律和前述观点相对立的。这种观点的存在尽管微如草芥,但其理论价值也有待商榷。 ???? ?储户和自己户头下的存款是什么关系,是所有权关系,还是他已经把钱的所有权让渡给银行,是债权债务关系?笔者认为:如这两种权利不搞清楚,将会产生两个截然不同的法律结果。如果是享有所有权,在银行破产时,储户存款不在破产财产之列,应先对其进行支付,然后再对其他债务进行偿还。因为物权优先于债权,所有权属于物权中的重要类别,自然要优先于债权。这一点在《破产法》中也可以找到依据。《破产法》(试行)第29条规定:“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而如果是债权,则要按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即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再支付个人储蓄存款本金和利息。这个清偿顺序是不一样的,与存款人能否拿到款有很大关系,所以辨别存款性质意义重大。 ????? 我们先看一下什么是所有权,所谓所有权是对标的物全面的及概括的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及处分。所有人变成了储户,银行和储户之间产生了一定关系,至于这个关系是什么,我们稍后再说。储户把钱存在银行,根据“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储户可以随时支取存款,使用或收益,无需经得他人同意。似乎和未存到银行前没有什么差别,依然拥有对存款的所有权。物权是指法律将特定的物归属于特定权利主体的法律地位。某特定物既已归属于特定的法律主体,则权利主体对该特定物,在法律上自有一定的支配领域。在此领域内,该权利主体可以直接支配该特定物,为自由的使用、收益、处分,且任何人未经权利主体同意,不得侵害他人该权利。与物权相关的概念就是债权。《民法通则》第8 4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债权关系和物权关系都是传统意义上的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虽然都是与财产有密切联系的法律关系,但它们却有明显的不同。首先,物权如所有权的实现,不需要他人的意思或者行为的介入,直接行使权利,而债权行为中,如买卖,需要有相对人的意思和行为才能实现。其次,债权的发生具有任意性,强调合同的意思自治,而物权强调法定性,物权的类别和内容都又物权法进行规定。再次,物权具有绝对性,对抗一切人,而债权具有相对性,只能通过特定的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才能实现,债权因此也可称为请求权。最后,物权作为绝对权,不允许在同一物之上同时并存两个所有权,而债权是可以先后或同时在同一物之上设定数个债权。存款,是指存款人存入银行账号上的那部分货币。货币属于一种物,即为物权的客体。存款具有物权的所有特性,为权利客体,是有体物,能为人们支配,且独立为一体,并满足人们的需要。存款的权利归属,属于物权的范畴。梁慧星教授指出,“物权法以规范财产归属关系和保障财产归属秩序为其任务,而债权法是以规范财产流转关系和保障财产流转秩序为其任务。”可以看出,本文所研究的存款作为一种财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应该归于物权法的范畴。 ????? 存款,动态地说,就是指商业银行等依法具有存款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接受客户存入资金,并在存款人支取存款时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一种信用业务。在本定义中,存款是一种动态的行为。通过对存

文档评论(0)

ktj823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