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
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
①
为进一步提高内地 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 “香港”)经贸交流与合
作的水平,根据:
2003 年6 月29 日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
下简称 “《安排》”)及于2003 年9 月29 日签署的《安排》附件;
2004 年10 月27 日签署的《安排补充协议》;
2005 年10 月18 日签署的《安排补充协议二》;
2006 年6 月27 日签署的《安排补充协议三》;
2007 年6 月29 日签署的《安排补充协议四》;
2008 年7 月29 日签署的《安排补充协议五》;
2009 年5 月9 日签署的《安排补充协议六》;
2010 年5 月27 日签署的《安排补充协议七》;
2011 年12 月13 日签署的《安排补充协议八》;
双方决定,就内地在服务贸易领域对香港扩大开放、加强金融合作、推动专
业人员资格互认及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签署本协议。
一、服务贸易
(一)自2013 年1 月1 日起,内地在《安排》、《安排补充协议》、《
安排补充协议二》、《安排补 充协议三》、《安排补充协议四》、《安
排补充协议五》、《安排补充协议六》、《安排补 充协议七》和《安排
补充协议八》开放服务贸易承诺的基础上,在法律、会计、建筑、医疗、计算机
及其相关服务、技术检验和分析、人员提供与 安排、印刷、会展、其他商业服
务、电信、视听、分销、环境、银行、证券、社会服务、旅游、文娱、铁路运输、
个体工商户等21 个领域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的条 件,新增加教育领域的开放措
施。具体内容载于本协议附件。
(二)本协议附件是《安排》附件4 表1 《内地向香港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
承诺》、《安排补充协议》附件3 《内地向香港开放服务贸易的具 体承诺的
补充和修正》、《安排补充协议二》附件2 《内地向香港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
承诺的补充和修正二》、《安排补充协议 三》附件《内地向香港开放服务贸
易的具体承诺的补充和修正三》、《安排补充协议四》附件《内地向香港开放
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的补充和修正 四》、《安排补充协议五》附件《内地向
香港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的补充和修正五》、《安排补充协议六》附件《内
地向香 港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的补充和修正六》、《安排补充协议七》
附件《内地向香港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的补充和修正七》和 《安 排补充
协议八》附件《内地向香港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的补充和修正八》的补充和
修正。与前九者条款产生抵触时,以本协议附件为准。
(三)本协议附件中的“服务提供者”,应符合《安排》附件5 《关于“服
务提供者”定义及相关规定》的有关规定。
二、金融合作
(一)内地将修订完善境外上市的相关规定,支持符合香港上市条件的内地
企业赴香港上市,为内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到境外市场直接上市融资创造便利
条件。
(二)积极研究深化内地与香港商品期货市场合作的路径和方式,推动两地
建立优势互补、分工合作、共同发展的期货市场体系。
(三)积极研究降低香港金融机构申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有关资质
要求,为香港有关长期资金投资内地资本市场提供便利。
(四)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金融机构在内地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
司、期货公司。
三、专业人员资格的相互承认
双方继续内地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与香港产业测量师、工料测量师的
资格互认工作。
四、贸易投资便利化
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商品检验检疫、食品安全、质量标准领域的合作,并据
此将《安排》附件6 第五条第(二)款第2 项动植物检验检疫和食品安全增加以
下内容:
“双方同意继续推进《国家质检总局与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关于进口葡萄
酒经香港中转内地的检验安排谅解备忘录》的磋商进程,在符合内地相关法律法
规并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经香港中转输内地葡萄酒产品采取便利通关等相关措
施。”
五、附件
本协议的附件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六、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一式两份。
本协议于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在香港签署。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