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经济法CPA第四章合同法.ppt

  1. 1、本文档共8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经济法CPA第四章合同法要点

第四章 合同法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判断:下列哪些合同属于《合同法》第2条所规定的合同? 1、甲乙两人书面协议约定将甲的一处临街铺面租给乙使用1年。 2、甲将自己的一套房屋抵押给银行,并从银行贷款80万元。 3、甲乙两家协议约定:甲(男方):垫付乙(女方)大学四年的学习费用6万元,女方须于大学毕业后,2013年10月1日结婚。 4、甲乙两家协议约定将甲对其儿子的监护权转移至乙家。 5、汪飞和黎雅鹏协议约定夫妻财产独立制。 6、某局机关与其下属部门签订的收费协议。 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总结: 1、从调整的法律关系看,广义上的合同包括物权合同(如抵押合同)、债权合同(如租赁合同)、身份合同(如抚养协议、离婚协议、订婚协议、结婚协议)、身份财产合同(如约定夫妻财产制) 2、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国家(机关)以平等民事主体身份出现的合同属于《合同法》第2条规制的合同。 4、合同的内容是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客体是一定的行为,如运输合同是运输行为,买卖合同是交付行为等。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二、合同法立法概况 1999年《合同法》及《解释(一)》、《解释(二)》 合同法分为合同法总则和分则。 三、合同的相对性 (一)主体的相对性 (二)内容的相对性 (三)责任的相对性 (四)相对性的例外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形式: 1、书面(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和当事人约定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但如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如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口头:当面谈判和通过电话协商 3、其他(主要为推定) 判断:下列案例分别属于哪种订立合同的方式? 【案例】1、顾客王某在超市内拿一堆商品,一声不吭,到收款台交付货币的行为。 2、甲乙订立一房屋租赁合同,租期5年,从1997年3月1日起,每月5日付当月租金。2002年3月1日后,甲(房客)未搬出,乙(房主)亦未催甲搬出,到2002年4月5日,甲照常交租金,乙照收不误。问:甲乙行为于法律上有何效力?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二、合同的内容与主要条款(《合同法》第12条、61条) 【案例4】汉江江畔某县城,甲为一建筑工程公司,乙为一专事挖河沙的公司。6月1日,甲乙签订一买卖河沙的合同。合同约定:(1)甲买乙的河沙100车;(2)每车河沙150元。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假设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主张合同中的“车”为东风大卡车,乙则主张应为本公司的农用四轮车。法官丙认为:双方关于数量条款规定不明,现又存在争议,而数量条款为买卖合同必备条款,故认定合同无效。 问:合同是否成立? 思考:合同内容的八大条款是否为任何合同都须具备的条件,缺一不可?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答案:合同成立。 对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条款,可以补充或补正: 1)当事人补充协议确定; 2)依合同有关条款确定; 3)依交易习惯确定。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三、合同订立的方式 (一)要约 1、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概念(难点) 2、要约的生效 3、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4、要约的失效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案例1-1】某公司于报纸上发广告称:我公司现有某型号的水泥1000吨,系**水泥厂名牌产品,每吨价格为300元,我公司可送货,先来先买,欲购从速,现货供应。问题:此广告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案例1-2】出租车停在路边,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案例1-3】:悬赏广告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案例2】要约的生效:甲于3月1日向乙发出一个商业要约普通信函,要以优惠价格购买乙的某种商品。3月5日,要约函件到达乙的信箱,恰巧乙外出办事,3月7日回来后才发现该要约函件。 问:该要约何时生效? 【案例3】要约的撤回:假设案例2中甲3月1日发出要约后,逢3月2日市场行情突变,于是3月3日发出撤回原要约的信函,以特快专递寄出,3月4日到达乙处。 问:3月5日到达乙处的要约有无效力?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案例4】要约的撤销(对已生效但未获承诺的要约消灭其拘束力的意思表示;撤销必须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甲于3月1日向乙发出一个商业要约普通信函,要以优惠价格购买乙的某种商品。3月5日,要约函件到达乙的信箱。要约中写道:你若承诺,必须在3月10前作出,过期不候。如果甲3月5日,甲发现市场行情突变,当日以特快专递发出撤销要约的通知,于3月8日到达乙处。 问:乙可以作出承诺吗? 重点掌握: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P130) (二)承诺 【案例1】甲

文档评论(0)

dajuhyy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