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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地产物业服务合同
商业地产物业服务合同
篇一:商业地产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开发商)
*****集团沈阳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总部B、C座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集团沈阳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沈阳*******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物业中标通知,就甲方选聘乙方对*******总部
第二条 定义
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用语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时具有如下的含义:
1.广大业主:泛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建设单位、物业买受人。
2.业主:单指物业买受人。
3.物业使用人:是指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或承租人。
4.物业买受人: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确定的购买人。
5.物业:是指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6、物业交付使用:是指建设项目综合峻工验收合格后,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正式通知并已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7.书面形式:指信件、信函电子邮件、短信及公告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8.空置(未售出)房屋:指商品房完成竣工验收具备交房条件且商品房买受人正式办理入住手续时所剩余的未售出房屋。
9.元:指人民币元。
10.月:指日历月。
第三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公寓
座落位置: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56号
四 至:东至 胜利南街南至*******总部
*****集团沈阳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西至北至
占地面积:8815平方米(规划面积)
建筑面积: 60410.16 平方米(房产局预测绘建筑面积)
(测绘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四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广大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广大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物业管理服务期限自2013年月日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业主入住时与乙方签订的物业合同和本合同并不冲突,本合同约束范围涵盖乙方前期介入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后期业主入住乙方提供实质物业管理服务两大阶段。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与质量
物业交付使用前,乙方须配合甲方做好各项准备、交接等服务性工作;物业交付使用后,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乙方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六条 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物业只承担监管义务)、楼梯间、走廊通道、共享大厅等。(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第七条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照明系统、消防系统、电梯、变配电系统、制冷系统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第八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物业共用部位及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第九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条 进行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安全防范工作并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公共安全秩序。 第十一条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等各类物业管理档案与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乙方提供其他服务包括:
1.负责向广大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集团沈阳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2)代收代缴费用:空调费、水费、电费等(视具体情况而定)。
2. 的其他服务(合同中未提及的)撤掉后面内容有了第十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十六条 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特别委托,乙方可进行以下服务,并有权收取合理费用,收费标准依据当期市场行情合理确定。
1. 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设施、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
2.为业主提供代租服务。
3.代订车票、机票等。
第三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1、
2、
3、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 在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入场前日内按规定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
5、 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
6、 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7、 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十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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