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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大道日常养护项目及专项维修工程招标公告.doc
南沙大道日常养护项目及专项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沙大道日常养护项目及专项维修工程,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南沙区南沙大道。
项目建设规模:养护维修道路起点位于南沙大道大同立交以南200米,沿南向,至亭角中桥止,路线全长16公里;全路线有:太石中桥、大简中桥、大鹏中桥、小乌中桥、东深中桥、细沥中桥、万洲中桥和亭角中桥,共八座桥;(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计划工期
本项目养护期为12个月,具体时间以业主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注:考虑项目如被南沙区人民政府接收,接收日合同终止。所完成的项目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外,不作任何补偿。
2.2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1、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南沙大道日常养护项目及专项维修工程的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等设施养护维修服务全部内容。南沙大道日常养护项目及专项维修工程包括有桥、路的日常养护及专项维修两个部分;日常养护工作内容:道路、桥梁、排水、交通设施等的日常损坏、小补小修;专项维修工作内容:路面和桥面的大面积改造等;项目的所有施工内容按实际发生实施和结算。
招标控制价:649.464581万元
项目编号:JG201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近五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地完成一条里程长度16Km以上的公路日常养护项目,且该项目的养护合同期和时间履约时间应满1年的业绩;
注:(1)业绩须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业绩指由投标人独立承接并完成的业绩(不含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工程项目);机构总部(如总公司、集团公司、局等)与其下属机构或专业单位的施工业绩经验不予认定。
(3)如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号卡的投标人不予报名,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在有效期内,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即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8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二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图纸等。提交如下资料:
(1) 申请人必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核查)参加投标报名;
(2)提交2份《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3)提交1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核查);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4.2投标报名费100元,由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也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
5.3提前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开标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将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5.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番禺区南沙大道建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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