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行刑衔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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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行刑衔接

铜陵市食药稽查支队“两法衔接” 工作经验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大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继续深入规范辖区市场秩序,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特别是在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不仅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还加强了与其他行政司法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对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具体做法 (一)建立衔接机制,加强组织保障。我局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两法衔接”的有效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办涉嫌食品、药品犯罪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移送)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了一般案件合议制和重大案件专审机制,形成了涉嫌犯罪案件的集体审议和专项审查机制,对涉嫌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移送条件、移送时限、立案侦查程序以及对移送、立案侦查的监督进行了详尽的规定,同时明确建立和完善履行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席会议制度、案件报送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不断规范涉嫌食品药品犯罪案件行刑衔接(移送)工作。 2015年,我局在对辖区内零售药店检查过程中,发现有4家零售药店涉嫌销售假药,立案调查5起假药案,均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药店负责人办理了取保候审。局稽查支队与公安等部门本着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原则,共享获取的违反“三品一械”监管法律法规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按照各自工作程序进行案前调查,查明基本情况,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等侦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协助和支持;应追究行政责任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公安机关等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支持,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共享衔接平台,强化法律监督。2015年,我市“两法衔接”平台在全省率先正式投入使用。市直共有公安局、工商局、烟草专卖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检察院、法院等7家单位联网,平台运行以来,联网单位共录入案件181件,其中行政处罚案件143件,涉嫌犯罪案件38件,我局录入案件21件(含涉嫌犯罪案件6件)。“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投入使用,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和协作的便捷、规范和透明度,实现了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之间的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办理、信息流程跟踪和监控,增强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整体工作合力,拓宽了行政司法部门法律监督新渠道。一是网上办案更加规范。坚持每周与各联网单位信息联络员联系一次,督促及时录入、案件抄送,及时答复案件咨询,加强案件跟踪,提高网上办案质量。二是法律监督进一步强化。对各成员单位上传的行政处罚案件,通过悉心研究,全面审查,认为涉嫌犯罪应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案件,及时建议移送;对于公安机关未及时立案的,通过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沟通,及时督促其立案,严厉打击犯罪,切实防止以罚代刑。三是资源共享成为现实。通过信息网络平台的建立,各联网单位录入今年以来的执法动态、案件处理情况、法律法规和其他信息,促进了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执法动态交流和业务研讨,初步实现了信息资源的共享,形成了惩治、预防食品安全犯罪一体化工作格局。注重“普法”学习,加大宣传力度。由于我局执法队伍相对年轻、执法办案的经验比较缺乏,局领导非常注重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一年来,我局通过开展“学法笔记”、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组织开展以处罚程序规定、调查取证技巧、司法解释、食品药品领域专业知识、案列分析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办案培训,将交流学习常态化,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办案水平,提升办案质量,同时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和警示教育等活动,全局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的技能和责任感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有关司法人员的“两法衔接”工作的能力与水平明显提高,“两法衔接”工作得以有效运行。食品药品普法宣传活动打击食品药品涉刑工作力度与成效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两法衔接”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缺少强力牵头部门,现有“两法”衔接各项机制不仅没有充分落实,还亟需健全完善,以文件形式明确牵头单位,以责任清单形式细化明确单位和个人责任分工,成立联合督查组,定期督查工作成效。是现有行刑衔接机制运行效率不高,比如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其它的行政执法机关虽然有些沟通,但沟通不够深入,有时各自为政,信息交流渠道不畅、难以共享。建议进一步推动完善和固化联席会议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院、公安部门要统一认识,提高“两法衔接”工作效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中遇到的新情况,研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遇到的新问题,建立规范高效的联合打假工作机制,同时和公安等部门共同三是“两法衔接”的有关规定宣传力度不够,公众甚至包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对“两法”认识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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