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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护理专科安全质量目标及管理细则
新生儿护理专科安全质量目标及管理细则
一、新生儿护理安全质量目标 1、提高医务人员对新生儿及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识别的准确性。 2、建立与完善新生儿保暖制度,防止新生儿发生低体温、烧伤、烫 伤。 3、提高安全用氧意识,严格遵循《早产儿治疗用氧和视网膜病变防 治指南》,防治氧中毒。 4、提高新生儿用药安全。 5、预防高危药物外渗,最大限度地降低给新生儿带来的危害及痛苦。 6、加强新生儿喂养安全,防止呛奶、误吸致窒息。 7、提高安全意识,防止新生儿坠床事件的发生。 8、落实新生儿安全巡视,防止发生新生儿意外死亡。 9、建立新生儿皮肤护理指引,减少皮肤损伤。 10、落实手卫生的五个时刻,减少医院内感染的发生。 二、新生儿护理安全质量管理细则 (一)提高医务人员对新生儿及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识别的准确性。 1.科室有新生儿身份识别与核对工作指引。 2.新生儿入院、出院盖左脚脚印,并经监护人查看后按左手食指 印确认。做好宣教工作,监护人应提高防盗意识,防止新生儿被盗。 3.复印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明, 出院时凭有效身份证明办理新生 儿出院,如父母或监护人不在场,按“谁办入院谁办出院”来办,但 必须保留该家属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监护人的委托书,并注明与 新生儿的关系。 4.新生儿实行佩戴双腕带制度, 入院或在手腕带脱落时应双人查 对后补戴,手腕带应含有姓名、性别和住院号等基本信息,必须每班 确认。 5.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 性别/年龄等2 项核对患儿身份, 确保对正确的患儿实施正确的操作。 6.完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室 之间流程)的患儿识别措施,健全转科交接登记制度。 7.新生儿出院时落实好登记制度。 (二)建立与完善新生儿保暖制度,防止新生儿发生低体温、烧 伤、烫伤。 1.建立与实施新生儿保暖制度。 2.根据新生儿的胎龄、体重、日龄、病情选择合适的保暖设施, 提供适宜的环境温度,使中心体温恒定在36.5℃~37.4℃之间。 3.使用开放式红外线辐射抢救台时正确放置温度探头(床温: 感应面朝上,禁止物品遮盖;肤温:感应面紧贴皮肤),温箱出入风 机口禁止物品遮盖,防止过度加热发生烧伤。 4.温箱内放置温湿度计,加强巡视,至少每2~4 小时记录箱温 一次,及时处理故障,并定期检测。5.早产儿使用“鸟巢”,出生体重<1500 克的早产儿,在出生 后予身体覆盖塑料薄膜,减少辐射、对流散热,至体温恒定,建议头 部戴帽子或给予覆盖物。 6.与新生儿身体直接接触的物品预先放置在箱温37℃的温箱中 或其他安全的加热设备中预热,以减少传导散热。 7.各项操作集中进行,确保在操作过程中新生儿处于温暖的环 境。 8.新生儿出生后第一次沐浴应在体温稳定2~4 小时后进行,如 中心体温低于36.4℃的新生儿暂缓洗澡,沐浴后及时擦干新生儿身 体,更换湿的衣物、尿片,减少蒸发散热。 9.严防烫伤:沐浴时室温26℃~28℃,盆浴时先放冷水,后放 热水,手肘或手腕内侧测水温,确保不会过热或过冷,水温约38℃~ 41℃;奶液温度以不烫手为宜;热水袋温度:<50℃(建议慎用); 使用加热保暖的设备时,需要专人看护,距离患儿不少于60cm,或根 据仪器使用说明正确使用。 (三)提高安全用氧意识,严格遵循《早产儿治疗用氧和视网膜 病变防治指南》,防治氧中毒。 1.严格掌握氧疗指征。临床上有呼吸窘迫的表现,在吸入空气 时,动脉氧分压(PaO2)50 mmHg 或经皮氧饱和度(TcSO2)85% 者, 应给予吸氧。 治疗的目标是维持PaO2 50~80mmHg, 或TcSO2 90%~ 95%。 2.最好采用有空气与氧气混合的气源。给氧浓度视病情需要而 定,调整氧浓度应逐步进行,以免波动过大。 3.连续吸入氧浓度(FiO2)60%者,不宜超过24 小时,80%者, 不宜超过12 小时;纯氧不宜超过4~6 小时,以免发生氧中毒。如患 儿对氧浓度需求高,长时间吸氧仍无改善,应积极查找病因,重新调 整治疗方案,给以相应治疗。 4.在氧疗过程中,密切监测FiO2、PaO2 或TcSO2 。使用头氧、 温箱给氧时,必须使用氧浓度测定仪进行监测,探头放于新生儿鼻子 附近,而非氧气主流出道处。 5.对早产儿尤其是极低体重儿用氧时,一定要告知家长早产儿 血管不成熟的特点、早产儿用氧的必要性和可能的危害性。 6.凡是经过氧疗,符合眼科筛查标准的早产儿,应在出生后4~ 6 周或矫正胎龄32~34 周时进行眼科ROP 筛查,以早期发现,早期 治疗。 7.进行早产儿氧疗必须具备相应的监测条件,如氧浓度测定仪、 血气分析仪或经皮氧饱和度监测仪等。如不具备氧疗监测条件,应转 到具备条件的医院治疗。 (四)提高新生儿用药安全。 1.有药物安全使用护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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