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会内部考核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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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会内部考核制度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会内部考核制度 为加强研究生会干部的自身建设,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工作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本工作考核制度适用于研究生会所有在任干部、干事; 2. 考核记录为学生干部晋职、评优、奖励、惩戒等实施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以“实事求是、民主公正”为原则,从学生干部的实际工作情况出发,广泛听取直属领导、研会同事的意见,确保考核过程透明,考核结果公平合理。 第三章 考核对象 研究生会工作考核的对象如下:主席团、部长、副部长、干事。 第四章 考核内容 研究生会学生干部工作考核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绩效”三个方面进行。 1. “工作态度”主要考核学生干部在思想品质和工作热情上的表现; 2. “工作能力”主要考核学生干部在工作中决策、组织、管理和协调的能力,以及学生干部投身学生工作的勤恳度和责任心; 3. “工作绩效”主要考核学生干部的工作成绩,根据不同部门、不同职位分类评价。 第五章 考核执行 1. 纪检部负责确定具体的工作考核指标,建立健全的工作考核制度,拟定内部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及奖惩措施,组织执行学生干部的工作考核; 2. 研究生会的工作考核实行上级考核下属的制度(主席团由办公室主任统一考核),每学年考核两次(没学期期末一次)。 第六章 附则 1. 本制度由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会办公室与纪检部共同制定,主席团有权修订,最终解释权归主席团;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一: 日常考核细则 一、组织纪律分(占总分0%研究生研究生会召开会议和活动的出席情况进行考核。对于应参加会议或活动者,每参加一次记2分;参加但迟到或早退记1分;因故记0分;无故不参加会议记2分。占总分0%各部门组织活动实施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考核。占总分0% 附件二: 学期末工作考核细则 1. “工作态度”:包括理论素养、思想水平、道德品质、工作作风及对待工作的态度等方面。(共30分) 1.1 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研究生会规章制度;(共5分) 1.2 顾全大局,权衡利弊,时刻以全体研究生的根本利益及研究生会的整体形象为重,服从研究生会的工作安排并积极献言献策;(共5分) 1.3 有高度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思,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有较强的亲和力,群众基础好;(共5分) 1.4 严格遵守例会、值班制度及其他相关工作制度;(共10分) 1.5 对本职工作认真勤勉,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共5分) 2. “工作能力”:包括组织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副部长及以上的学生干部还要重点考查其驾驭全局、科学决策、知人善任、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共40分) 2.1 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开展都有完备的工作计划、活动策划,筹备周密,高效、及时地完成上级交予的工作任务,具备较强的决策、管理、组织协调能力;(共10分) 2.2 工作思路清晰,处事周全,善于协作与沟通,妥善协调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共10分) 2.3 工作失误少,勇于面对困难,善于解决困难,能冷静从容面对和处理突发事件,工作中勇担责任,勇于创新;(共10分) 2.4 主动参与并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参与各类活动的筹备与开展。(共10分) 3.“工作绩效”:包括任职期间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成绩、工作贡献等方面,对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还要重点考查在其任职期间是否完成了工作目标。(共30分) 3.1 任职期间圆满完成工作目标和其他工作任务;(共10分) 3.2 准确把握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且产生良好效果,参与并完成历次工作并取得实效;(共10分) 3.3 工作质量好,效率高,及时上交工作计划、活动策划、工作总结等材料。(共10分) 4. 其它加分项: 4.1凡在任职期间受奖励者(以办公室记录为依据)其考核应附加分数依下列规定。 4.1.1 为研究生会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书面性合理化建议,建议被采纳且收效明显,每次加10分; 4.1.2 任职期间对研究生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经部长提议,主席团认可者,加5分。 4.2凡在任职期间受惩戒者(以办公室记录为依据)其考核应减少分数依下列规定。 4.2.1 在重要工作、活动中,由于个人失误影响研究生会整体形象或工作进程者,减10分; 4.2.2 广大研究生反映群众关系较差的学生干部,经查属实,酌情减分(不超过10分); 4.2.3 工作态度散漫,没有责任心,经查属实,酌情减分(不超过5分); 4.2.4无故缺席例会者,每次减5分;迟到、早退者,每次减3分; 4.2.5 无故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履行工作职责者,每次减5分; 4.2.6 活动结束后,不按时归还相关公共财物、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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