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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审核综合评价表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
现场审核综合评价表
企业名称:
审核单位:
环保部门
填写 审核日期 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
填写说明
该表分“基本情况表”、“验收组成员名单”、“现场综合评价表”和“审批表”四部分组成。
表一“基本情况”由排污企业负责填写。
表三中“联网报告”部分由环保部门信息中心或监控中心负责填写。
表三中“现场比对”部分由环保部门环境监测站负责填写。
表三中“现场审核”部分由审核组成员在现场检查后填写。
表三中“审核组意见”部分由审核组组长填写。
表四“审批意见”有责任环保部门有关处(科)室签署意见后报环保部门审批。
填写时一律使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表一 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地址 市县(市区)路号 邮编 设备安装位置 (企业总排口或污水排放口等) 排污口位置 东经: 度 分 秒;北纬: 度 分 秒 环保负责人 电话 手机 主要产品
情况 产品 设计生产能力 实际产量 废气 污染源编号及规模 燃料含硫量/% 脱硫工艺及效率 设计处理风量/(m3/h) 燃料消耗量/(t/d) 企业正常年运行天数 除尘工艺及效率 脱销工艺及效率 废水 废水处理工艺 排放去向 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t/d) 纳污水体功能区类别 实际排放量/(t/d) 企业正常年运行天数 执行标准 污染物名称 标准值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自动监控系统情况 设备供应商 设备型号及编号 计量器具型式标准证书或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证书有效期 数据传输设置 数据采集器序号 终端服务地址码 数据上报间隔 通信协议 (注:监控设备与数据采集仪的通信协议) 报警设置 污染物名称 排放浓度标准值 浓度报警上限 浓度报警下限 提交材料清单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合同
环保部门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方案批复的文件
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预验收意见
环境监测部门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
安装调试与试运行报告
联网报告
计量器具CMC标志、进口仪器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设备出厂合格证
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报告
不少于168h正常运行监测历史数据记录
相关的管理制度(仪器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章程;岗位责任制;定期校验制度;设备预防与处置制度)
表二 审核组成员名单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签名 组长
表三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综合评价表
资料
审核
情况 环保部门关于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批复的文件 有□无□不完善□ 排污口规范化及点位确认的文件 有□无□不完善□ 安装调试与试运行报告、联网报告 有□无□不完善□ 自检报告 有□无□不完善□ 环境监测站比对监测报告 有□无□不完善□ 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证书 有□无□不完善□ 制度
制定
情况 仪器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 岗位责任制 定期校验制度 设备故障预防与处置制度 现场
审核
情况 现场检查内容 判断 说明 排污口是否规范、排污口标志牌安装位置 有□无□ 安装位置监测值能否代表污染物浓度和总量的排放水平 有□无□ 探头、管线和采样管路是否按设计安装 有□无□ 在线监测系统组成是否完整,辅助设备及备品、备件是否齐全 有□无□ 是否有预处理系统、校准系统、防雷系统、门禁管理和自动清洗功能 有□无□ 手工监测孔开孔位置,监控平台设置是否满足手工监测的需要 有□无□ 是否具有出现异常数据的标识和处理措施 有□无□ 是否具备数据历史存储功能和查询功能,可查阅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流量、排放总量的日报、月报、季报和年报 有□无□ 是否合理设置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的超标报警 有□无□ 现场数据与传输数据是否一致 有□无□ 审核组
意见 经审核小组对××企业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的自检报告、比对监测报告(表)、现场审核评分表和现场综合评价表的评审,均符合(不符合)要求。该企业监测××季度自动监测数据为有(无)效审核数据,(不)可以作为总量考核、监督执法、排污申报核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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