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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水利风景区申报报告提纲及照片影视材料相关说明
附件2
一、申报材料清单
序号 文件名称 电子(√) 一、申报表 省级水利风景区申报表 二、证明材料
(一) 流域机构或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文件 (二) 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报告 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报告批复文件 (三) 规划(或规划纲要) 规划(或规划纲要)批复文件 (四)注 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报告 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 (五) 水利风景区范围批复文件 (六) 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成立批准文件 (七) 水域水质等级的检测证明 采样点位置图 (八) 水工程安全证明 三、
景区自评及介绍材料 (一) 景区自评报告 (二) 景区文字介绍材料 (三) 已实行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办法(目录) (四) 景区介绍照片 (五) 景区介绍影视片 影视片解说词 二、证明材料
(一)流域机构或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文件
1.水利风景区范围是否明确,管理权属是否清晰;
2.水利工程及游憩设施有无安全隐患,有无安全预案;
3.水利风景区设立是否符合《水功能区划分标准》(GB/T 50594-2010)及《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要求;
4.水利旅游项目设立是否符合《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及《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标准》(SL422-2008)要求;
5.水利风景区规划(或规划纲要)是否符合《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导则》(SL471-2010)要求;
6.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二)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
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报告应由景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复。
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报告应包括以下几部分:
1.区域发展环境概况(包括区位、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等方面建设情况);
2.水利风景资源开发历史及现状;
3.水利风景资源描述(包括水文、地文、天象、生物、工程、人文等资源类型的种类、数量、规模、观赏性、价值等方面)及评价(参照《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风景资源评价部分);
4.水利风景资源综合整体评价;
5.水利风景资源开发与保护建议。
(三)规划纲要(规划)文本及批复文件
规划纲要(或规划)应由景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复。规划需按照《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导则》编制。规划纲要应包含以下内容:
1.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
2.水利风景区的发展目标和范围;
3.水利风景区的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
4.水利风景区的环境承载能力分析;
5.水利风景区效益分析;
6.专项规划;
7.相关附图。
规划编制人员中应包含水利、环保、林业、经济、旅游、生态及城建等专业的高级职称人员。规划纲要(或规划)应提供规划编制单位参与本规划编制人员表。
(四)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
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报告应由景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编制具体要求及格式参见《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标准》。
《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报告》应根据景区已开展的(或准备开展的)全部涉水旅游项目逐一进行评价。
《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单位应根据水利旅游项目的性质、规模选择相应的水利行业资质。
《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报告》应附《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指标体系》表,并提供专家组签字表。
(五水利风景区范围批复文件
水利风景区范围批复文件应由景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复,应包含以下内容:
1.景区面积;
2.通过行政区界、地名、经纬度坐标或交通线路等,对水利风景区四至范围进行准确文字描述(见申报表中景区四至范围描述);
3.景区范围示意图底图应为彩色平面图(可另附),要求在底图上勾勒出景区范围红线,并在图上标注四至点及经纬坐标(四至点应与文字描述一致,见申报表中景区范围图例所示)。
4.水利风景区范围的确定应依据以下原则:(1)水利风景资源的连续性及生态环境的完整性;(2)历史文化与社会的整体性;(3)地域单元的相对独立性(地形、行政区划等);(4)保护、开发、管理的可行性。
(六)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成立批准文件
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成立批准文件应由景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复。
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可为水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或具有一定编制、机构职能明确的管理机构。
(七)申报景区水域水质检测证明及采样点位置图(标明经纬度)
申报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检查项目出具监测报告,报告日期不超过6个月。
(八)水工程安全运行证明
三、景区自评及介绍材料
(一)景区自评报告
根据《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SL300-2013)附录A内容逐项赋分,说明赋分缘由,另附图片说明情况,作为景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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