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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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课件要点

自由心证 1808年法国刑事诉讼法第342条规定:法律不要求陪审官报告他们建立确信的方法;法律不给他们预定一些规则,使他们必须按照这些规则来决定证据是不是完全和充分的;法律所规定的是要他们集中精神,在自己良心的深处探求对于所提出的反对被告人的证据和被告人的辩护手段在自己的理性里发生了什么印象。法律不向他们说:“你们应当把多少证人所证明的每一个事实认为是真实的。”它也不向他们说:“你们不要把没有由某种笔录、某种文件、多少证人或多少罪证······所决定的证据,看做是充分证实的”。法律只是向他们提出一个能够概括他们职务上的全部尺度的问题:“你们是真诚的确信吗?” 指国家执法行政部门以外,由个人或组织开办的进行跟踪、调查、刑事侦察等工作的机构.作为一种职业,“私家侦探”还未被我国政府所认可。 1993年,公安部发布通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设各种形式的民事事务调查所、安全事务调查所等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明令禁止的业务包括:受理民事、经济纠纷,追讨债务以及安全防范技术咨询,涉及个人隐私的调查等等。 【裁判摘要】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经过公证程序证明的法律事实,除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如果采取的取证方式本身违法,即使为公证方式所证明,所获取的证据亦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二、尽管法律对违法行为作出了较多的明文规定,但由于社会生活的广泛性和利益关系的复杂性,法律更多时候对于违法行为不采取穷尽式的列举规定,而是确定法律原则,由法官根据利益衡量、价值取向作出判断。   三、鉴于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隐蔽性较强,调查取证难度较大,被侵权人通过公证方式取证,其目的并无不正当性,其行为并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同时该取证方式也有利于解决此类案件取证难度问题,有利于威慑和遏制侵权行为,有利于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故其公证取证方式应认定为合法有效,所获取的证据亦应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四、被控非法安装、销售盗版软件的行为人,如果不能就其安装、销售的软件的来源提供相关证据,则应推定其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及发行权。 第四章、证据的学理分类 第一节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一、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之概念 言词证据:以人类语言为内容和表现形式的证据。 实物证据:以实物为内容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 思考: 勘验等笔录属于言词证据还是实物证据? 鉴定意见的证据属性? 二、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之特征 (一)言词证据之特点 1.全面性 2.不易灭失 3.虚假性和失真的风险 (二)实物证据之特点 1.客观性和稳定性 2.容易灭失 3.相关性具有隐蔽性 4.证明事实之片段性 第二节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一、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之概念 原始证据 第一手材料 传来证据 第二手以上材料 思考 传来证据与传闻证据之关系如何? 二、划分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之标准 证据来源 证明对象 思考 电子邮件、传真等属于何种证据种类? 三、划分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之意义 略 第三节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一、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之概念 直接证据——能够单独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间接证据——不能单独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必须结合其他证据方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二、划分标准 案件主要事实——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所指控的行为 三、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特点 (一)直接证据的特点 1.直接性 2.收集和审查困难 (二)间接证据的特点 1.间接性 2.依赖性 3.证明方式的推理性 4.种类多、数量广 第四节 本证与反证 本证与反证之概念 本证——支持一方的事实主张能够成立,证明该主张之事实存在的证据 反证——证明对方的事实主张不成立,证明该主张之事实不存在的证据 本证与反证之标准 提出说 有利说 责任说 相对说 第五章 司法证明的概念与对象 第一节 司法证明的概念 司法证明是指诉讼主体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运用已知的证据和事实来认定案件事实的活动。 要件: 1.证明的主体是案件的诉讼主体,包括司法机关、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2.证明的对象是案件事实。案件事实是指法律规定司法机关为了正确作出裁判或者决定必须查明的案件事实。案件事实又称为要件事实或者待证事实。 3.证明必须按照法定的范围、程序和标准进行。证明的法律性:(1)证明主体具有法律规定;(2)证明的对象由法律确定;(3)证明标准由法律规定;(4)证明的主要程序由法律规定;(5)证明的方法和手段由法律规定;证明行为会产生法律上的效果。 第二节 证明对象 一、证明对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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