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文化传播讲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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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文化传播讲义要点

跨文化传播 ——跨文化谈判与广告 跨文化谈判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深入,我国对外的跨文化的活动越来越频繁。但由于中西方文化差异的影响,跨文化谈判的冲突问题时有发生,增加了谈判的复杂性。拉里 萨默瓦曾说:有效的跨文化传播是减少国际冲突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些有关跨文化的知识。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跨文化谈判的定义 (定义:谈判:两个或两个以上对话者一起对某一事件试图达成一致共识的过程。 跨文化谈判是一种属于不同文化、不同思维形式、不同沟 通方式、不同行为方式的谈判行为。 (类型:基于出发点考虑,布莱特认为,跨文化谈判拥有三种类型:交易谈判 (deal making negotiations),即买和卖的谈判;    决策谈判 (decision making negotiations),即当存在多种 可以能和冲突性选择的时候达成协议的过程;    争端解决谈判(dispute resolution negotiations),解决由于提出的求偿遭拒绝所产生冲突的谈判。   布莱特还认为,无论何种谈判,存有三大受到广泛研究的文化特征与谈判策略在不同文化间的变异有关: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的文化价值观;平等主义与等级主义的文化价值观;沟通的低背景规范与高背景规范(高背景:一条信息的语言所包含的信息量低于低背景文化的语言信息量,大部分的信息隐含在沟通接触的过程中,涉及到参与沟通人员的背景、所属社团及其基本值观。低背景:信息的表达比较直接明确,语言是沟通中大部分信息的载体。在高背景文化中,内部同文同种,约定俗成相同,因此信息容易传播。而在低背景文化中,社会内部差异大,存在许多“亚文化”相互独立。 高文化背景的代表地区是日本和中东等以“理”为重的地方。低文化背景是如美国这样以“法”为重的地方文化 美国人视时间为金钱,时间观念很强,十分守时,是单向计时制的典型,见面后,相互之间一般只简单寒暄几句就进入主题,期望在20 - 30 分钟内解决问题。 阿拉伯、南美和亚洲的商务会,在交谈时可能一连数小时,甚至数次都不涉及正题,而且有一些必不可少的客套,诸如拉家常、喝咖啡或饮茶之类,其目的是为了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一些国家认为在同一时间可以做很多件事情,奉行多项计时制,希望比较灵活的运用时间。 四、思维方式的差异: 在进行跨文化谈判时,来自不同文化区域的谈判者往往会遭遇思维方式上的冲突。这一点在中西文化之间表现得尤为明显。首先,中西方存在着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的侧重及影响。中国人的形象思维方式对于直观经验较为重视,而在理论上往往停留在经验论。而西方人的思维方式则多是抽象思维,讲求概念分析、逻辑推理。其次,中西方存在统一思维与对立思维的侧重及影响。中国人谈判方式是首先就有关合同双方所共同遵守的总体性原则和共同利益展开讨论。把所谓的具体的细节问题安排到以后的谈判中去解决。而西方人则恰恰相反,他们注重“先谈细节,避免讨论原则”。 观看电影《刮痧》片段 问题:大家观看完影片认为在跨文化谈判中注意哪些问题? 二) 在思维模式上的差异 西方文化的思维模式注重推理实证,讲究理性与论证。而代表东方文化的中国则强调直觉与感悟,多依赖传统经验及形象的思维方式。由于思维模式的不同导致了中西医学理论及诊疗方法的极大差异,再加上长期以来东西方文化交流的不足,使得刮痧成为大同在法庭举证中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 ( 三) 在法律人伦道德观上的差异的 在法律面前,西方人讲究不带个人情感的陈述客观事实; 在道德方面,西方人秉持公私分明,事实不会影响朋友之间的友谊,哪怕是对朋友不利的证言。因此,在听证会上,在控方律师的一再逼问下,大同的老板作为证人肯定了大同打了儿子的事实,促使法庭正式受理了这个案件。而在中国的传统道德观念上,法律也不外乎人情,朋友之间是有 “义气”存在的。所以导致了他在和法庭的谈判中的失败。 五、跨文化谈判观念的差异 在跨文化谈判中,中西方的伦理和法制观念存在很大的差异。中国人通常从伦理道德上考虑问题, 而不是从法律上考虑。但大多数西方人却相反。在中国,一旦发生纠纷,首先想到的是如何赢得周围舆论的支持, 这在中国人看来有着极其特殊的内涵和意义。于是,很多应该利用法律来解决的问题,中国人感到不习惯,而是习惯通过“组织”、通过舆论来发挥道德规范化的作用。西方人对于纠纷的处置一般采用法律手段,而不是靠舆论谴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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