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概算文件依据方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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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概算文件依据方法详解

hy §1 概述 一、编制依据 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 2.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3.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 4.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 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 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 7.其他。 二、编制的一般程序 三、概算文件组成 §2 工程量计算 一、水利建筑工程量分类 二、各类工程量在概算中的处理 1.各设计阶段计算的工程量乘相应的阶段系数后,作为设计工程量提供给造价专业编制工程概(估)算。利用施工图设计阶段成果计算工程造价的,设计阶段系数取1.00。 2.《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总[2002]116号)已将施工超挖量、施工附加量、施工损失及施工超填量计入定额中。 3.《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总[2002]116号)未将施工超挖量、施工附加量、施工损失及施工超填量计入定额中。故采用时,应将这几部分费用摊入单价中。 §3 分部工程概算编制 一、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按主体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外部供电线路工程、其他建筑工程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编制。 1.主体建筑工程 主体建筑工程概算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进行编制。 2.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投资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单价进行计算,也可根据工程所在地区造价指标或有关实际资料,采用扩大单位指标编制。 3.房屋建筑工程 按主体建筑工程投资的百分率计算。 4.外部供电线路工程 根据设计的电压等级、线路架设长度及所需配备的变配电设施要求,采用工程所在地区造价指标或有关实际资料计算。 5.其他建筑工程 按照主体建筑工程投资的百分率计算。 二、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二)安装费 安装工程投资按设备数量乘以安装单价进行计算。 三、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编制方法同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四、施工临时工程 (一)导流工程 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进行计算。 (二)施工交通工程 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单价进行计算,也可根据工程所在地区造价指标或有关实际资料,采用扩大单位指标编制。 (三)施工场外供电工程 根据设计的电压等级、线路架设长度及所需配备的变配电设施要求,采用工程所在地区造价指标或有关实际资料计算。 (四)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包括施工仓库和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两部分。 (五)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按工程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不包括其他施工临时工程)之和的百分率计算。 (1)枢纽工程和引水工程为3.0%~4.0%; (2)河道工程为0.5%~1%。 五、独立费用 (3)工程建设监理费 按照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物价)部门有关规定计收。 (4)联合试运转费 费用指标见表18。 (5)生产准备费 1.生产及管理单位提前进厂费 ?枢纽工程按一至四部分建安工程量的0.2%~0.4%计算,大(1)型工程取小值,大(2)型工程取大值。 ?引水和灌溉工程视工程规模参照枢纽工程计算。 2.生产职工培训费 ?枢纽工程按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的0.3%~0.5%计算,大(1)型工程取小值,大(2)型工程取大值。 ?引水工程和灌溉工程视工程规模参照枢纽工程计算。 3.管理用具购置费 ?枢纽工程按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的0.02%~0.08%计算,大(1)型工程取小值,大(2)型工程取大值。 ?引水工程及河道工程按建安工作量的0.02%~0.03%计算。 4.备品备件购置费 按占设备费的0.4%~0.6%计算。大(1)型工程取下限,其他工程取中、上限。 5.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按占设备费的0.08%~0.2%计算。枢纽工程取下限,其他工程取中、上限。 (6)科研勘测设计费 1.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 按工程建安工作量的百分率计算。其中:枢纽和引水工程取0.5%;河道工程取0.2%。 2.工程勘测设计费 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执行。 (7)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 具体编制方法和计算标准参照移民和环境部分概算编制规定执行。 (8)其他 见下页。 1.定额编制管理费 按照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物价)部门有关规定计收。 2.工程质量监督费 按照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物价)部门有关规定计收。 3.工程保险费 按工程一至四部分投资合计的4.5‰~5.0‰计算。 4.其他税费 按国家有关规定计取。 §4 分年度投资及资金流量 一、分年度投资 分年度投资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进度和合理工期而计算出的工程各年度预计完成的投资额。 二、资金流量 资金流量是为满足工程项目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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