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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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 掌握各项基本制度的内容及作用,了解基本制度的概念和意义。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是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所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定程序。是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以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为指导,对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所规定的一系列规范体系。通常比较具体,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具有规范作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包括:合议制度、回避制度、公开审判制度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一节 合议制度 一、合议制度的概念 合议制度,是指由三名以上的审判人员组成审判集体,代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合议制度的组织形式为合议庭。 二、合议庭的组成 合议庭的组成因审级的不同而不同,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第一审合议庭: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2、第二审合议庭: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3、再审的合议庭: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三、合议庭的活动原则 合议庭组成后,由院长或者庭长从参加合议庭的审判人员中指定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不得担任审判长。审判长的职责是组织合议庭的具体活动,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具体组织、指挥审判程序。但是,在案件审理方面,审判长没有超越其他审判人员的权力,关于案件的审理应当采取以下原则: 1 、集体活动的原则。 2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四、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的关系 审判委员会是在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工作进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不直接审理案件。审判委员会与合议庭之间是指导与被指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具体如下: 1 、对于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必须执行。 2 、在本法院院长发现生效裁判有错误的,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提起再审 。 [案情]郝某是养蜂个体户。1994年6月郝某与运输个体户任某商定,由任某将100箱蜜蜂由甲市运往乙市。运输过程中蜜蜂大量死亡。郝某向任某索赔未成,向甲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某答辩提出蜜蜂死亡与运输无关,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反诉郝某给付运输费。甲市人民法院指派李某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吴某承办此案,并邀请某养蜂场技术员张某担任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 问题:张某能否当陪审员? [分析]我国《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显然,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承认并实行陪审制度,同时,法律对陪审制度的实行又有一定的限制。我们知道,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涉及范围很广,牵涉到各行各业,许多案件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因此,根据案情的需要,邀请熟悉业务、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学者、科技工作者和业务人员担任陪审员,直接参与审判工作,不仅有助于查明案情,提高办案效率,而且对于使审判建立在科学基础上,增强裁判的说服力和保证处理的正确性都有作用。   本案中法院邀请熟悉养蜂知识的张某担任陪审员,符合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作用。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陪审制度的规定非常简略,以下几点必须明确:   (1)陪审制只适用于第一审案件,但法律并未把陪审制作为审判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不要求第一审合议庭中必须有陪审员参加;(2)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的合议庭,对二者的比例没有作限制性的规定:(3)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时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 第二节 回避制度 一、回避制度的概念 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的情形时,而退出案件审理活动的制度。 二、回避的对象与法定情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1、3款的规定,回避制度适用于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回避法定情形包括以下三种: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三、回避的方式与程序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自行回避与申请回避两种方式。 回避的程序,包括申请程序、决定程序和复议程序三部分内容。 第三节 公开审判制度 一、公开审判制度的概念 公开审判制度,是指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合议庭评议案件外,向群众和社会公开的制度。 公开审判是社会主义民主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重要体现,实行公开审判制度有利于增强审判活动的透明度;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有利于使旁听群众受到很好的法制教育,从而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社会稳定。 二、公开审判制度的内容 公开审判制度包括三项内容:第一,开庭前公告当事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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