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登记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
法律基础知识 程啸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Ⅰ 导论 一、组成部分 1、分为两部分: (1)民事法律基本知识 (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基本知识 2、理由 一方面,不动产登记是为了维护民事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率而建立的制度,服务于民事活动。因此,必须了解规范民事活动的民法知识。 Ⅰ 导论 另一方面,不动产登记机构性质上应属于行政机关,其从事的登记活动为行政行为,针对登记机构提起的诉讼为行政诉讼。因此,需要了解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知识。 Ⅰ 导论 二、民事法律基本知识的主要内容 五个部分 (1)民法总论 (2)物权法 (3)合同法 (4)婚姻家庭法 (5)继承法 Ⅰ 导论 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基本知识的主要内容 共分为七节 1、概述 2、行政主体 3、行政行为 4、行政法律责任 5、行政复议 Ⅰ 导论 6、行政诉讼 7、行政赔偿 Ⅱ 民事法律基本知识 一、民法总论 1、意义 民法是私法的核心,而民法总论是民法的基础理论。通过学习民事权利、主体、客体、法律行为等最基本的知识,可以为掌握物权法、合同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 Ⅱ 民事法律基本知识 2、主要内容 (1)民法概述 主要对民法的概念、性质、特征进行了介绍。需要了解的是“民法的概念与特征”。 (2)民法基本原则 三个原则:意思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Ⅱ 民事法律基本知识 这三个原则都需要“熟悉”。 尤其是意思自治原则,它在不动产登记非常重要,体现为依申请原则,即除非法律规定,否则登记机构不得依职权进行登记;在登记完成前,当事人有权撤回登记申请。 Ⅱ 民事法律基本知识 (3)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要素(主体、客体、内容)。这是应当“掌握”的内容 (4)民事法律行为 概念、类型。特别重要的内容,必须”掌握”。不动产登记中经常接触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双方法律行为是“合同”,如买卖、赠与等。单方法律行为就是遗嘱。 Ⅱ 民事法律基本知识 (5)代理 代理的概念、特征;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代理与指定代理;代理与行纪、居间、委托的区别;无权代理;表见代理。 以上内容应当“熟悉” Ⅱ 民事法律基本知识 (6)监护 概念、特征与类型。 由于涉及到父母等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财产的处分,因此监护制度尤其是法定监护,必须“掌握”。 (7)自然人 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等都是必须“掌握”的内容。 Ⅱ 民事法律基本知识 (8)法人和其他组织 法人的概念与类型,尤其是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这一分类。法人是必须“掌握”的内容。 其他组织主要是指:企业的分支机构;公司的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Ⅱ 民事法律基本知识 (9)权利客体 掌握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分、不动产的范围。 3、配套学习的法律规范 (1)《民法通则》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Ⅱ 民事法律基本知识 二、物权法 1、意义 学习掌握物权法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我们整个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建立和发展都是以物权法为基础的。 作为基本民事法律,物权法中既有不动产登记的实体法规范,又有不动产登记的程序法规范。 Ⅱ 民事法律基本知识 2、主要内容 (1)物权与物权法概述 物权的概念、特征;物权法的概念、特征与性质;物权的效力、与债权的区分等。 其中,物权的概念、特征;物权与债权的区分,属于最基本的东西,应当“掌握”。至于物权法的概念与特征,“了解”即可。 Ⅱ 民事法律基本知识 (2)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公示与公信原则、物权特定原则。这三个原则都非常重要,直接决定了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基本内容,必须“掌握”。 (3)物权变动 首先,区分为: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与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Ⅱ 民事法律基本知识 其次,区分为动产物权的变动与不动产物权的变动。 其中,基于法律行为与非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是必须“掌握”的内容。 (4)所有权 所有权的概念、特征、类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这些都是必须“掌握”的内容 Ⅱ 民事法律基本知识 (5)用益物权 《物权法》中规定的用益物权就是四种: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其中与房屋登记关系最为密切的用益物权,首先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其次是宅基地使用权,最后是地役权。故此,前两种权利必须“掌握”,地役权则应当“熟悉”。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了解即可。 Ⅱ 民事法律基本知识 (6)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有三种: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后两种权利与房屋登记无关,因此需要“掌握”的是抵押权。具体来说就是:房屋抵押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权。 Ⅱ 民事法律基本知识 3、配套学习的法律规范 (1)《物权法》 (2)《担保法》 (3)《最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