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风险预防系列讲座.pptxVIP

  1. 1、本文档共3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公司法律风险预防系列讲座

合同法律风险的识别与防范;一、企业应具有的风险理论;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3.公平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当事人不得滥用权利,不得在合同中规定显失公平的内容,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与违约责任的承担。 4.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5.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有效的要件;三、合同签订的法律风险; 合同的形式、内容有没有讲究??; 合同订立过程中易模糊的问题; 没签合同就不承担法律责任吗??;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合同法第42条规定; 霸王条款真的很牛吗??; 合同法39条 ;合同法40条;合同法司法解释(二); 签订合同中易忽视的问题;四、合同效力法律问题; 2、签了不该签的合同就自认倒霉吗 合同相对无效 (一)重大误解 一方由于自己的过失,对合同的内容发生误解,由此签的的合同 (1)误解一般是因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失产生的; (2)必须是要对合同的内容构成重大的误解。 (3)这类合同要能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合同一旦履行就会使误解方的利益受到损害 (4)重大误解与合同的订立或者合同条件存在因果关系。 (二)显失公平 谓显失公平的合同,就是一方当事人在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使当事人之间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严重不对等的合同。标的物的价值和价款过于悬殊、承担责任、风险承担显然不合理的合同,都可称为显失公平的合同;(三)欺诈和胁迫 所谓欺诈是指行为人故意告诉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他人做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表意人本人或亲友的身体生命健康自由名誉财产造成损害为要挟,以使表意人产生恐惧作出违背其真实意思的行为 (四)乘人之危 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是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境地而提出苛刻条件迫使对方当事人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效果;五、合同履行法律风险;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 债务人没钱还债,但还有人欠他的债,可以代他找第三方要债吗? 2、代位权 合同法73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设立代位权的目的在于保护债权。 ;代为权的构成要件; 债务人做笼子转移资产可以得逞吗?;对“明显不合理”的理解;六、合同解除法律风险;2、法定解除;3、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七、违约责任追究的法律风险;3、违约责任的具体形式 (1)实际履行 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相对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责任。 (2)采取补救措施 修理、更换、重做、退货、返还应减少的价款或者报酬 (3)赔偿损失;(4)违约金 合同法第114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8条: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114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5)定金 第115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4、不可抗力;八、公司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

文档评论(0)

celkhn5460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