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王小梅 2013年1月14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医院消毒管理要求以及检查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按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4789.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T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918.4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绿脓杆菌 GB 7918.5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金黄色葡萄球菌 GB 18466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9082 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GB 19083 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 GB 19193 疫源地消毒总则 GB 19258 紫外线杀菌灯 GB 50333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WS/T 311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YY 0469 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 YY 0572 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 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 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卫生部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 3.术语和定义 3.1 消毒产品 纳入卫生部《消毒产品分类目录》,用于医院消毒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 3.2 医疗器材 用于诊断、治疗、护理、支持、替代的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总称。根据使用中造成感染的危险程度,分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和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 3.2.1 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进入正常无菌组织、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如血液)流过,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将导致极高感染危险的器材。 3.2.2 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材:直接或间接接触黏膜的器材。 3.2.3 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仅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 3.3 灭菌: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材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灭菌的无菌保证水平应达到10-6。 3.4 高水平消毒:杀灭各种细菌繁殖体、病毒、真菌及其孢子和绝大多数细菌芽孢的消毒处理。 3.5 中水平消毒:杀灭除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病原微生物的消毒处理。 3.6 低水平消毒:仅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除外)和亲脂性病毒的消毒处理。 3.7 多重耐药菌:对临床使用的三类或三类以上抗菌药物同时呈现耐药的细菌。常见多重耐药菌包括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产超广谱β一内酰胺酶(ESBLs)细菌、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肠杆菌科细菌(CRE)(如产I型新德里金属β内酰胺酶[NDM-1]或产碳青霉烯酶[KPC]的肠杆菌科细菌)、耐碳青霉烯类鲍曼不动杆菌( CR-AB)、多重耐药/泛耐药铜绿假单胞菌(MDR/PDR-PA)和多重耐药结核分枝杆菌等。 4.医院消毒卫生要求 Ⅰ类环境为采用空气洁净技术的诊疗场所,分洁净手术部和其他洁净场所。 Ⅱ类环境为非洁净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血液病病区、烧伤病区等保护性隔离病区;重症监护病区;新生儿室等。 Ⅲ类环境为母婴同室;消毒供应中心的检查包装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血液透析中心(室);其他普通住院病区等。 IV类环境为普通门(急)诊及其检查、治疗室;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病区。 表1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4.1.2 怀疑医院感染暴发或疑似暴发与医院环境有关时,应进行目标微生物检测。 4.2 医务人员手 4.2.1 卫生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的菌落总数应≤ 10cfu/cm2。 4.2.2 外科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的菌落总数应≤ 5cfu/cm2。 4.3 医疗器材 4.3.1 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应无菌。 4.3.2 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材的菌落总数应≤20cfu/件(cfu/g或cfu/100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4.3.3 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的菌落总数应≤200cfu/件(cfu/g或cfu/100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4.4 治疗用水 血液透析相关治疗用水应符合YY 0572要求; 其他治疗用水应符合相应卫生标准。 4.5 防护用品 医用防护口罩、外科口罩和一次性防护服等防护用品应符合GB 19083、YY 0469和GB 19082要求。 4.6 消毒剂 4.6.3 灭菌用消毒液的菌落总数应为0 CFU/mL;皮肤黏膜消毒液的菌落总数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其他使用中消毒液的菌落总数应≤100 CF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