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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05-03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项目设备运输和吊装管理办法要点
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
项目设备运输和吊装管理办法
公司名称: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
批 准 人:总经理
批准依据:《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内控制度体系文件管理
办法》(CG-20-01)
发布文号:海油炼化建〔2013〕203号
发布日期:2013年7月26日
生效日期:2013年7月26日
目 录
1 目的 1
2 适用范围 1
3 编制依据 1
4 释义 1
5 职责分工 2
6 管理要求 6
7 附则 17
附件1起重吊装等级表 18
附件2大型吊装方案编写内容 20
附件3大型运输方案编写内容 23
附件4设备运输吊装方案审批流程 25
附件5设备运输吊装方案审批内控活动列表 26
附件6设备吊装记录卡 29
附件7起重机具进场申请单 30
附件8起重机具退场申请单 31
附件9主要起重工作人员资格要求 32
附件10起重机现场试验检查表 33
附件11起重机现场检查合格证 35
附件12 吊装前检查清单 36
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项目设备运输和吊装管理办法
1 目的
规范惠州炼化二期项目设备运输和吊装作业的管理,确保运输吊装作业安全、稳妥、有序地进行。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惠州炼化二期项目所有大型设备运输和吊装作业的管理,一般和小型设备的运输吊装可参照本管理办法。
3 编制依据
3.1《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制度》,PM-05,2013,惠州炼化二期。
3.2《石油化工工程起重施工规范》,SH/T3536-2011。
3.3《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SH/T3515-2003。
4 释义
大型设备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大型设备:
单次吊装的工件重量为80吨及以上;
卧式安装长度大于40m的设备;
立式安装高度大于60m的设备或结构;
其它承包商建议并经业主批准的特殊设备。
运输吊装等级
运输吊装等级划分参见附件1 。
起重机
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国际相关设计和制造标准的任何固定的或可移动的起重设备。
起重机托排
起重机下(包括车轮、履带、支腿等的下部)用于分散或均布载荷,提高地面承载能力的设施。一般指经核准的、能重复安全使用的枕木或较厚较大面积的钢板及其组合体。
起重吊装作业
指设备或结构的装卸运输(现场或短途倒运)、吊装作业。
设计型吊装
需缜密考虑装卸运输、吊装工艺、作业过程及其细节的吊装工程。大型设备的运输、起重吊装属设计型吊装。
吊索具
指计划用于装卸运输、吊装作业的具有柔韧性的绳索。除非另有说明,在本文件中,吊索具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钢丝绳、钢链、天然纤维绳、人造纤维绳、绳夹、滑轮组、卸扣、吊装梁等。
5 职责分工
5.1 承包商
大型设备运输/吊装至少先于设备运输/吊装日60天(日历日),提交设备运输/吊装方案,方案的编制、承包商内部校核、审核、审批要求参见本管理办法第7章、附件1~4和SH/T3515-2003《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一般型设备的吊装至少先于设备吊装日20天提交设备吊装方案,方案的编制、承包商内部校核、审核、审批要求参见本管理办法附件1、附件4和SH/T3536-2011 《石油化工工程起重施工规范》;所有吊装记录卡由承包商内部审查并保存,但随时接受业主的抽查。
对于大型起重机(指起重量在250吨级及以上的起重机)或大型运输车辆(指额定载重量在100吨级及以上的运输车辆),至少先于起重机具或运输车辆进场日30天(日历日),提交拟进场的主要起重机具或运输车辆技术文件复印件和进场申请单。申请单见附件6。主要起重机具或运输车辆的技术文件和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使用说明书、起重性能表;
性能试验合格证;
年检合格证;
起重机/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档案(档案内容详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提供强制保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证明文件。
桅杆式起重机的技术文件参见本管理办法第9.1节。
起重机具/运输车辆按批准的进场路线、时间进场,并停放在预定的位置。起重机/运输车辆进场的运输作业不得损坏沿途的道路、桥梁、通讯等设施。
至少先于起重吊装人员进场日30天(日历日),提交拟进场的主要起重吊装人员的资历证明文件,资历证明文件的要求内容见附件8,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吊装责任工程师;
吊装工程师;
起重工(含信号工);
起重机操作员。
承包商必须根据审批的吊装方案对需要进行地基处理的区域实施地基处理。
吊装机具现场组装
按计划的时间在业主批准的场地进行组车作业;
组车前,应确定地基承载能力是否满足要求,必要时采取铺设托排等适当措施;
吊车的组车必须与制造说明书一致;
桅杆的组装按SH/T3515-2003《大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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