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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KSTTJ】2016重庆中考政治复习配套课件:第一篇考点2依法治国宪法意识权利义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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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的含义、分类及表现(2013A卷5②③) (1)含义: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作出法律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2)分类:①根据其违反的法律可以分为:行政违法行为(承担行政责任、受到行政处罚)、民事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违法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违法与犯罪 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 ②根据情节轻重的不同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的情节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性较小,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是犯罪行为,任何一种违法行为都有其法律后果,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表现:①捡到他人的遗失物不还;②拦路抢劫;③小学毕业后不再读书。 犯罪的含义、基本特征及表现 (1)含义:所谓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2)基本特征:①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②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③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刑罚当罚性,是犯罪严重危害性及刑事违法性的必然后果。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区分犯罪与非犯罪的标准。 (3)表现:拦路抢劫,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 刑罚的含义及分类 (1)含义:刑罚又叫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 (2)分类:根据刑法的规定,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①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②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 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 名师点拨 一般违法行为 犯罪 不 同 点 对社会危害程度不同 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 情节较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触犯法 律不同 违反刑法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 触犯刑法 处罚方 法不同 由国家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 后果不同 只有行政后果,不剥夺受罚人的自由 后果严重,要剥夺政治权利以及其他权利,剥夺受罚人的自由,甚至生命 比较 内容 分类 相 同 点 二者都是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二者都具有社会危害性。它们都在不同程度上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其本质是一样的 联系 犯罪必然是违法行为,而违法行为不一定构成犯罪。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如果不及时改正,任其发展下去就可能导致犯罪 启示 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的思想是错误和危险的,一个人不注意防微杜渐就有可能由小错误发展到违法犯罪。所以青少年要注意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律观念,自觉守法、护法,做“四有”新人 尾页 首页 玩转重庆2011~2015中考真题 目录 中考考点精讲 第一篇 考点研究 法 律 考点2 依法治国 宪法意识 权利义务 知道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方略,增强法律意识。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了解宪法与法律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知道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理解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法律的一定制裁。懂得要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运用) 玩转重庆2011~2015中考真题 命题点1 依法治国 [2014重庆B卷14(2),4分]“现在开庭……”随着审判长法槌“嘭”的一声响起,某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了,九年级学生李国波经法院批准后到庭旁听。下面是庭审实录节选及旁听感言: 公诉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具有受贿的主观故意。被告人××利用担任××市副市长职务之便,为相关公司在项目审批、费用减免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共计198万元。 ——摘自2014年4月8日的庭审实录 …… 审判长宣判:被告人××受贿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摘自2014年5月19日的庭审实录 旁听感言:一个多月的庭审结束了,看来还是要靠制度来约束权力,让权力不能腐、不易腐、不敢腐…… 请阅读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怎样做才能使权力不能腐、不易腐、不敢腐? ①国家: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②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依法行政;③应该完善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④鼓励人民依法行使监督权等。(答对任意2点,即可得4分) 试题点评:我国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坚持依法行政。只有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才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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