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3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依法行使财产权(16年必威体育精装版)课件
3 依法行使财产权 19世纪的德国有个威廉一世皇帝,他在波茨坦市近郊盖了一座占地面积很大的豪华行宫。可是,他发现行宫不远处的一间磨坊十分碍眼,刚好把前面的风景给挡住了。 威廉一世十分不高兴,他找来内务大臣,让他去给磨坊主一些钱,把它拆了。内务大臣找到了磨坊主,可磨坊主说:“那是祖宗传下来的财产,我的任务就是维护下来,一代一代传下去,是无价之宝,我自己无法决定。” 威廉一世以为磨坊主嫌钱太少,于是决定提高补偿金额。内务大臣再次转告磨坊主。可磨坊主还是不买账,表示这磨坊坚决不卖。 威廉一世很生气,派出宫廷卫队把房子强行拆了。拆房子的时候,磨坊主说:“皇帝当然权高势重,但德国尚有法院在!” 第二天,磨坊主就将一纸诉状送到德国地方法院,状告皇帝。不久,法院作出判决,皇帝败诉,而且必须将磨坊“恢复原状”。 威廉一世只得派人把已拆毁的磨坊重新建了起来。 几十年后,威廉一世去世了,磨坊主也去世了。磨坊主的儿子因为经济拮据,准备将磨坊出售给威廉二世,他认为皇宫肯定认为这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情,既可以给行宫以更开阔的视野,又可以销毁威廉一世在世时官司失败的物证。 但威廉二世却给磨坊主的儿子6000马克,并亲笔写了信,嘱咐他这磨坊是德意志国家司法独立和裁判公正的纪念,也是他们家族的光荣所在,要求把这磨坊世世代代传下去。 现在波茨坦市那座古旧的磨坊仍在,每年都有不少观光者,特别是一些法律专业毕业的大学生,他们以观摩磨坊为自己从业的必经程序。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权制度是现代社会一项极其重要的法律制度 2、规定财产权的目的 解决财产的归属和流通使用 市场上的兔子,其所有权已被人拥有,如果擅自去拿,必引来纷争;而野地里的兔子,其所有权未被人拥有,谁抓到,其所有权就属于谁,所以众人竞而逐之。由此可见,财产权制度是极其重要的。 3、财产权的范围 4、主要的物权 ﹙1﹚所有权 ①含义: 4、主要的物权 ﹙1﹚所有权 ①含义: 案例: 王小姐从苏州买回一件连衣裙,价值180元。王小姐的男朋友是一位画家,觉得这件连衣裙稍显单调,于是在连衣裙上绘制了几朵牡丹花,顿使连衣裙增色不少。王小姐穿上也觉得非常漂亮。几天后,王小姐的好朋友李小姐要去参加一个晚会向王借这件连衣裙,王碍于朋友交情就借给了她。 晚会上,李小姐的同事吴小姐夸赞这件连衣裙漂亮并问其是从哪里买来的。李一时虚荣心起,就说自己花180元从苏州买来的。吴当下言明愿出250元买下连衣裙。李觉得有利可图,便答应下来。 事后,李小姐对王小姐说连衣裙不小心划破几处,不能再穿,就不给她了,并给王某赔偿了180元钱,王也不再追究。 几天后,王小姐居然在马路上看到这件与众不同的连衣裙穿在吴小姐身上,上前询问,这才真相大白。王表示愿意偿还250元钱,请吴小姐将连衣裙还给自己。但吴小姐认为这件连衣裙是自己合法买来的,不愿返还。 ﹙1﹚李小姐有权处置这件连衣裙吗? ﹙2﹚王小姐还能要回这件连衣裙吗? 善意取得 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是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要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1﹚只有动产才可善意取得 ﹙2﹚占有人对动产的占有经该动产所有人 的同意 ﹙3﹚第三人必须出于善意 ④共有关系: 含义: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 形式 1、林某和赵某为合伙运输签订了合伙协议,双方共投资8万元,购买一辆“黄河”牌卡车,其中,林某投资7万元,赵某投资1万元 2、小张和小王经人介绍相识,一年后登记结婚。婚后,两人辛勤劳动,勤俭持家,几年下来,就有了十几万元的积蓄。 由上述案例可知,买方付钱并不是取得商品所有权的最终条件,因此,买方尽管付了钱,但并没有合法取得所购物的所有权。 在生活中,要根据法律规定,依据自己财产的类别,合法取得或变更所有权。 二、物尽其用——用益物权 1、含义: 三、增强信用——担保物权 ①含义: 1.陈某对轿车是否享有抵押权?为什么? 2.朱某对轿车是否享有质权?为什么? 3.林某是否享有轿车的所有权?为什么? 4.修理厂扣留轿车,是否合法?为什么? 5.现2笔借款均到期,冯某逃逸,陈某,朱某和修理厂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应由谁优先行使权利?为什么? 1、陈某没有抵押权。因为机动车属于应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合同,没有进行抵押登记是无效的。 2、朱某没有质权。对机动车的质押不仅需要占有,而且需要登记。 3、林某享有所有权。因为林某是在不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