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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离婚涉及公司股权转让和分割若干问题的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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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离婚涉及公司股权转让和分割若干问题的思考

股权转让,因其具有便捷的操作性和转让价格的不易确认性,时下已成为夫妻转移、隐匿共同财产的重要形式。在司法实践中,因配偶一方股权转让引发的纠纷,在涉及股东权的离婚案件中最为常见。这种股权转让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股权转让行为的效力确认后,离婚诉讼中公司股权该如何分割?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是分割公司股权还是分割股权的价值?都值得研究。   一、股权转让的效力分析   (一)相关法律规定   1、公司法律层面的规制。   根据《公司法》第72条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必须征求公司内部其他股东的同意,如果章程有特别约定,则依章程的约定。但对于转让股东有配偶的,是否要经过配偶同意,未明确规定。   2、婚姻法律层面的规定。   《婚姻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另外,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第二款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6条的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获得的公司股权,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时应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   3、民事法律层面的规定。   最高法院关于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二)效力认定   1、转让方擅自转让行为。   根据婚姻法层面的规定,转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系对夫妻财产的重要处理,夫妻双方在内部关系中对此享有平等的权利,应当经过夫妻的一致同意。未征求对方意见或者意见不一致的,另一方不得处分,擅自处分的就违反了夫妻共同财产关系的基本准则,构成无权处分。   2、受让方是否构成善意取得。   判断受让方是否构成善意取得的两大要件:一是受让人是否具有善意。善意的判断标准,应该是受让人不知道且无义务知道转让人无权处分;如果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不构成善意。其二是交易价格是否合理。合理分为主观合理和客观合理,无处分权的转让人的主观价格标准不能取代权利人的主观价格标准,通过评估、鉴定等方式确定财产价值来衡量客观合理。   3、考量因素。   夫妻一方私自转让股权给第三方,除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外,因考虑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应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二项,结合第三方受让股权的股价,与转让方的关系亲密程度,受让时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出让方夫妻双方的感情等因素,在判断转让行为是否存在转移、隐匿财产、恶意损害转让方配偶的利益的情况后,对于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进行认定。   二、离婚时涉及的股权分割   (一)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5条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显然,上述规定是在夫妻双方就股权转让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处理的。但现实生活中,离婚夫妻在大多数情况下就股权分割很难协商一致:有些要求分割股权所对应的财产价值,有些则要求分割股权。目前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因认识不同,做法不一。   (二)分割股权的弊端   1、违背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资两合的性质,其股东往往是亲戚、朋友,股东之间有较好的信任关系,特别是家族性质的企业的人合甚至亲合性特征更为明显。股东发生婚变,其配偶如果直接分得股权,会受到其他股东的排斥,表决权名存实亡,不如获取股权对应的财产价值,既利于保护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又可促进家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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