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目 录
一、年检时间安排 2
二、年检通知 3
三、年检办理流程 8
四、年检所用表格 9
五、社保网上服务系统开通指南 11
一、年检时间安排
请参保单位务必于2011年6月30日前根据年检业务办理流程,到市社保中心一楼服务大厅22号窗口进行年检。
已经开通潍坊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的机关事业单位,依据办理流程进行网上操作。对于未开通潍坊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的单位,请根据年检通知要求,积极创造条件使用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实现年检资料数据的网上申报,提高年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年检通知
关于开展2011年度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直各参保单位: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2011年度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工作(以下简称年检)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年检目的
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行为,完善社会保险登记制度,促进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缴费 。
二、年检范围及对象 在潍坊市内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立户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三、年检时间
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四、年检内容
(一)检查核对社会保险登记事项
?1、参保单位的名称、住所或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开户银行帐号、社保专管员等十九项信息是否与社保数据库中登记信息一致,以上事项发生变更时,参保单位是否及时申请变更并重新登记。
??? 2、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是否及时申请办理注销,并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核查参保单位依法参保缴费情况
1、参保单位是否按规定同时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所有职工是否均已参保。
2、参保单位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2011年度年报期间,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对于企业申报的参保人数、缴费基数与实际人数、基数不符的问题,企业是否及时进行了整改。
4、开设农民工户的企业,是否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及时为稳定用工的农民工按职工标准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5、中央、省属企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否一致。
五、年检方式
(一)2011年度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采用网上检查方式。参保单位可登陆潍坊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网址/), 点击“2011年度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年检”,查阅年检通知及相关要求,根据年检业务办理流程到社会保险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办理有关手续。
已开通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的参保单位,进入“登记证年检管理→社保登记证年检”在线操作,按要求完成年检数据的网上申报。
六、年检程序
(一)参保单位要依照本通知规定的年检内容,对照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有关整改手续后,再按照年检程序参加检查。
(二)参保单位的年检数据通过网上如实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指定的书面资料(详见附件)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年检。
(三)社保经办机构对《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潍坊市2011年度社会保险年检登记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审查,确认年检合格后在《社会保险登记证》上加盖年检印章;对未通过审查的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意见,进行跟踪管理;对确认注销的单位,注销登记,收回原证。
(四)登记证事项发生变更的单位,经核实后,收回原社保登记证,重新核发新证。
(五)参保单位遗失《社保登记证》的,应及时申请补办。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媒体挂失声明、补办申请等相关资料后,重新核发社保登记证。
七、工作要求
(一)加大网上年检力度。各参保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安装并使用潍坊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实现年检资料数据的网上申报,提高年检工作效率和质量。各社保经办机构要加大网上服务系统推广应用的力度,将其作为深入推行社保经办管理信息化、创新年检方式、提升经办管理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抓紧抓好,逐步扩大网上年检的范围。
(二)强化年检工作措施。社保经办机构应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借助技术手段共享劳动用工备案数据、省社保局养老保险数据等有效资源,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参保单位应及时办理年检手续。对未通过年检的单位,不予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对于年检工作中,不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限期不整改的,将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提请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对参保单位有关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存在的其他违法问题,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三)力求年检工作实效。各县市区应高度重视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力求实效。要把对社会保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