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商业银行业务法律实务课件
合同的解除包括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约定:《合同法》第39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案中借款合同中约定了,“借款人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合并、合资、分立、股权变动、重大资产转让以及其他足以影响贷款方权益的实现时,应至少在30日内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同意,否则须提前清偿”。 该保证合同中也有约定,贷款人依主合同约定解除主合同的,贷款人依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贷款的,可以书面通知保证人,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法院因此支持了银行的诉讼请求。 民间借贷的利息问题: “民间借贷合同”是指贷款人是自然人,借款人是自然人或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借款合同。 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借款利息不得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息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借款不得计算复利。 案例:五洲药厂诉交行委托贷款合同纠纷案 1994年7月,五洲药厂、交通银行、华达公司经协商签订一份委托贷款协议书,约定:五洲药厂将闲置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存入交行,作为其委托交行对华达公司发放的贷款款项;委托期限从1994年7月至1995年7月。 该1000万元委托贷款到期后,华达公司未予偿还。五洲药厂多次催要未果,于1996年2月向江苏高级法院起诉交通银行。 问题:交行是否向五洲药厂承担归还1000万元本利的责任?为什么? 商业银行业务法律实务 一、商业银行与客户的法律关系 存款合同关系 贷款合同关系 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 案例 金华某银行劫案 抢夺人盯上存款人 抢夺现金的一瞬间 评析: 经营者(银行)未尽到合理限度内保障消费者(存款人)安全的义务。 存款人疏忽大意,未妥善保管财物,也存在一定过错 法院判决: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 二、存款法律制度 案例:存款利率纠纷案 原告诉多次与被告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支付存款及约定利息和逾期利息。 原告诉称: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九日,其在被告所属矿区分理处营业部存款9280元,约定:存期一年,月息9‰,到期利息为1002.24元。存款到期后,其持存单前去支取,而被告方拒不同意按约定支付存款利息。 被告辩称:原告于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九日存入定期一年的9280元存款属实,但存单上的利率操作错误,法定的存款利率为月息3.15‰,故不应按存单利率支付利息。 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通知,其中规定:从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七日起降低存款利率,一年期存款利率由年息4.77%下调到3.78%。 评析: 1、存款利率法定:《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央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确定存款利率,并予以公告。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合同无效。 3、合同无效的后果:返还财产、过错方赔偿损失 结论:储蓄合同无效。 案例:代理取款与存款提前支取 张某在银行有一笔定期存款,价值五万元。某日其妻拿个人身份证、结婚证以及银行存单将存款五万元提前进行了支取。 张某以其妻冒领为由要求银行赔偿。双方协商不成,发成纠纷。 《储蓄管理条例》提前支取规则:必须持存单和存款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外籍储户凭护照、居住证 )办理;代储户支取的,代支取人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明。 结论:银行存在过错,负赔偿责任。 案例 1992年8月15日,白某在建设银行厦门分行某储蓄所存入人民币3万元(记名整存整取1年期存款)。1993年1月白某因交通事故去世,该笔存款存折下落不明。 白某母亲何某委托亲属陈某去银行办理该笔存款的挂失止付手续。陈某在《挂失申请书》上写明挂失原因是车祸丢失存折,并提供陈某本人身份证。储蓄所向陈某收取了挂失手续费,在《挂失申请书》上加盖了业务章,并出具了《挂失申请书》第三联单给陈某。 1993年2月2日,建设银行厦门分行审查认为,该笔挂失“缺乏储户本人身份证,违反银行挂失原则,挂失无效,请立即撤销”,并向储蓄所发出内部通知。 1993年2月4日,储蓄所撤销该挂失申请,但没有及时通知何某和陈某。 1993年8月16日(存款期满后第二天),储蓄所凭取款人所持存折支付了本息。 1993年10月,何某委托陈某持《挂失申请书》向储蓄所要求支付该笔存款本息。储蓄所告知应提供继承公证书等有关证件。同年11月,何某再次取款时,被告知该存款已被人取走。 后何某提起诉讼。被告抗辩,挂失无效。 评论 虽然本案的挂失不符合人民银行《储蓄管理条例》关于挂失的规定,但被告储蓄所对挂失予以确认,应当被认定是有效的。 另外,银行也存在明显过失。没有及时通知挂失被“撤销”。 案例:储户存款被冒领 银行疏于审核 淮南某物资经营部在交通银行淮南分行四海支行开户。2006年8月1日,经营部到四海支行核对往来账时,发现一笔账户存款4万元被他人支取,在要求银行赔偿遭到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课件】神来之笔(幻想与偶然)课件高中美术人教版(2019)选择性必修1绘画.pptx VIP
- 2025华医网继续教育血液净化治疗与护理新进展题库答案.docx VIP
-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选修模块4人工智能初步 《人人都是艺术家——人工智能的简单应用》说课课件.pptx
- 三菱PLC编程手册.doc
- 江苏省建湖县建阳中学2024-2025学年八年级上学期第一次月考语文试题(解析版).docx VIP
- HP维修手册760-785 E77650E77660维修手册-英文版.pdf
- 12J8 楼梯标准图集.pdf
- 影响小米之家消费者体验及购买行为的因素分析-消费者行为心理学论文-管理学论文.docx
- 第2课 神来之笔(幻想与偶然)课件-2023-2024学年高中美术人教版(2019)选择性必修1《绘画》.pptx VIP
- 二年级语文上册-第八单元-集体备课+教材分析.pptx VIP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