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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242新晃方家屯至兴隆公路改建工程经济评价课件
概 述
1.1 项目背景
拟建项目位于新晃县境内,起于原S905线 K9+579方家屯与贵州田坪交界处,途经方家屯乡、大湾罗乡、新晃县城,止于新晃县兴隆镇G320 K1703+619处,公路全长12.091公里,整体呈南北走向。
拟建项目国道242新晃方家屯至兴隆公路作为新增国道,对提高区域路网技术等级,改善区域路网结构和交通条件,促进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
根据新晃县县委、县政府的指示精神,拟将国道242新晃方家屯至兴隆公路建设成为,进站公路与县城扩容相配套,缓解贵州省铜仁地区、万山特区的过境车辆对县城公路交通压力,本项目的实施是新晃县城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根据《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和《湖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在项目区域怀化市,有邵怀、怀新、常吉、包茂、娄怀等高速公路经过。高速公路网作为公路最高层次的骨架路网,对跨区域长途运输及过境交通将发挥重要作用,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然而要更好地发挥高速公路的路网功能,促进沿线地区的经济发展,必须有其他相应低层次的主干路网配套协调,因此,加快地区路网改造和农村公路建设,切实提高本地区路网等级,是当地交通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给项目建设及方案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怀化市公路勘察设计院于2011年3月14日受怀化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开始开展国道242新晃方家屯至兴隆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的工作。
1.2编制依据
本着“以人为本、科学、客观、实事求是”的态度,我院在充分听取地方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查阅了大量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按照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协议等资料及相关的规范、标准编制国道242新晃方家屯至兴隆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编制依据如下:
本报告编制的主要依据:
(1) 怀化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编制国道242新晃方家屯至兴隆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委托函;
(2) 《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交规划发[2010]178号);
(3) 《公路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 (建标[2010]106号);
(4) 《湖南省公路改建工程前期工作技术指导意见》;
(5)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M20-2011);
(6) 《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 M21-2011);
(7)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
(8) 《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法改善》(PPK公司、蔡摩根公司、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联合完成);
(9) 《新理念公路设计指南(2005年版)》(交通部公路厅,2005年);
(10)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
(11) 《湖南省公路网规划(1999-2020)》(湖南省交通厅);
(12) 《湖南省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湖南省交通厅);
(13) 《新晃侗族自治县县城总体规划(2010-2020)》;
(14) 《湖南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试行办法》(送审稿);
(15) 公路工程专业其它标准规范与勘测规程。
1.3 研究内容
通过对拟建项目区域社会经济、产业布局、交通运输、自然条件等内容的详细调查、研究、分析,依据项目影响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交通量预测结果,重点研究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同时结合现状路网和规划路网研究论证路线走向、工程方案、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和经济效益等,编制成《国道242新晃方家屯至兴隆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报告主要研究内容有:
(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 社会经济和交通运输发展现状;
(3) 社会经济及交通量预测;
(4)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5) 经济评价;
(6) 问题与建议。
社会经济和交通运输发展现状
2.1新晃县社会经济概况
2011年,全县人民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工业强县、农业稳县、生态立县、旅游活县、环境兴县”发展战略,较好地保持了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
初步核算,2011年,全县生产总值(GDP)为316287万元,增长2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5849万元,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162145万元,增长22.3%;第三产业增加值108293万元,增长11.1%。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12931元,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14.41:48.47:37.12调整为14.5:51.26:34.24。
新晃县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见表-1。年度 GDP
(万元) GDP
(元) 工农业总产值(万元)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万元) 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万) 工业 农业 合计 21168 23793 44961 26387 9438 25.00 2003 82417 3290 25334 2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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