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生产经营与侵权责任法.ppt

  1. 1、本文档共3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围绕三个方面: 1、侵权责任法对电力生产经营重大影响 2、电力企业实施侵权责任法的主要内容 3、依法保障电力生产经营服务安全运行 一、侵权责任法对电力生产经营重大影响 中华全国总工会5月29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工作的意见》,强调要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有针对性地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注意加强青年职工特别是新生代职工的心理疏导,加大对他们心理健康的关注和投入,帮助他们搞好自我管理、自我调适,缓解心理压力,提高耐挫能力,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使广大职工有尊严地生活,实现体面劳动。 (三) 电力生产经营侵权赔偿法律缺失 1、确认电力安全生产侵权赔偿责任法律缺失 2、确认电力优质服务侵权赔偿责任法律缺失 3、确认电力劳动用工侵权赔偿责任法律缺失 4、确认电力设施违章侵权赔偿责任法律缺失 5、确认电力人身伤害侵权赔偿责任法律缺失 6、确认电力产品质量侵权赔偿责任法律缺失 7、确认电力建设施工侵权赔偿责任法律缺失 8、确认电力关联企业侵权赔偿责任法律缺失 (四)电力企业实施侵权责任法的特点 二、电力企业实施侵权责任法的主要内容 1 人人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 权利面前人人平等 3 有侵权就有赔偿 4 无救济则无权利 5 生命无价尊严有价 6 亲告乃论不告不理 7 自我保护自我维权 1 高度危险侵权承担无过错责任   2008年,电力多经企业与李书友达成协议,由电力多经企业组织人员给李书友新盖民房安装电源,从施工开始,就发现房屋上方有三根下垂的380伏光铝电线,且没有任何警示标志,原告为避免碰到电线,一直蹲着在房顶干活,后在伸腿时被电线电击导致受伤,造成左小腿截肢,经鉴定为五级伤残。被告追究电力公司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2 同一侵权多人死亡, 赔偿不再同命不同价 李媛媛是昆明杨桥乡一家农户的孩子。毕业后进入云南云县的某文工团。2008年李媛媛和几名年轻人一条河边去玩。到了河边,彭某和张某二人借着几分醉意,把李媛媛强行拉到河中,被湍急的河水冲走死亡。原告律师请求判令26.374万元经济赔偿。由于死者是农村户口,法院判决赔偿死者家属36756元。 河南航空公司8?24事故赔偿,依据民航总局《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赔偿最高限额为40万元,随身物品最高赔偿为3000元,托运行李最高赔偿2000元,共计40.5万元。考虑到2006年以来全国城镇居民收入累计增长幅度,赔偿限额调增至59.23万元;再加上为遇难旅客亲属作出的生活费补贴和抚慰金等赔偿,每位遇难旅客的赔偿总共96万元。 侵权责任法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3 首次立法明确精神损害赔偿 被强奸的少女曾某出事后,情绪非常低沉,基本不和外人接触。蔡律师参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出了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但法院以附带民事赔偿诉讼不支持精神抚慰金为由,驳回曾某的请求判决后,连办案法官也感到非常难过,却又无能为力。 备受关注的“赵作海案”再起波澜,坐牢11年的赵作海 拿到65万元的国家赔偿,再次索赔65万元精神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这是我国现行法律中第一次明确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35条规定: 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4 雇工致人损害雇主承担责任 富士康今年连续发生13起员工自杀事件 深圳市人保局介绍,富士康在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等方面比较规范。有媒体披露,富士康将跳楼明码标价每人10万。 侵权责任法在第34,35条规定: 1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2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3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4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5 产品侵权实行惩罚性赔偿 2010年4月,华中、抚顺路、城阳三大蔬菜批发市场共

文档评论(0)

junjun37473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