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中级会计资格经济法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编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 第二节 经济法的主体 第三节 经济法主体的行为 第四节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节 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 本节主要内容: 一、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二、经济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三、经济法的体系 四、经济法的渊源 一、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经济法的词源: 1755年,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Morelly),在其著作《自然法典》中提及经济法的概念。 具有现代意义的经济法概念,则是20世纪初由德国法学家提出的。 一、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前资本主义时期经济法 前资本主义时期法律的最重要特征是诸法合体,以刑为主。法律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 诸法合体中包含着一些经济法因素。如,《罗马法》。 我国古代的法律 一、经济法的产生 (二)资本主义时期经济法 1、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经济法 出现了以平等对价、契约自由、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等为立法原则,主要表现为民法和商法。 2、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经济法 资本主义进入垄断时期,因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生活而形成了正式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经济法。 诸如反垄断法、国有企业或公共企业法、金融和贸易监管法等,均为典型的经济法。 (三)社会主义时期经济法 二、经济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一)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宏观调控关系(宏观)和市场规制关系(微观)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只调整特定经济关系。 思考: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它规范各种经济行为? 二、经济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宏观调控关系 宏观调控:指对宏观经济运行的调节和控制。 市场规制关系 市场规制:指对微观市场行为的规范和制约。 三、经济法的体系 经济法体系的基本构成,可以概括为“财金计划调控法,两反一保规制法”。 三、经济法的体系 经济法 练习题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宏观调控法的有( )。 A、财税调控法 B、金融调控法 C、计划调控法 D、反垄断法 【答案】ABC 【解析】选项D属于市场规制法。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宏观调控法的有( ABC)。 A、预算法 B、国债法 C、政府采购法 D、反不正当竞争法 练习题 【例题3·判断题】经济法主要调整两类社会关系,即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 ) 【答案】√ 【例题4·判断题】银行、证券、保险、能源等领域的监管法律规范,属于宏观调控法。( ) 【答案】× 【解析】银行、证券、保险、能源等领域的监管法律规范,属于特别市场规制法。 四、经济法的渊源 1、宪法:全国人大制定 2、法律:全国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制定 3、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 4、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制定 5、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法律效力: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四、经济法的渊源 【例题】下列规范性文件中,不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答案】ACD 第二节 经济法的主体 本节主要内容: 一、经济法主体的界定 二、经济法主体的分类(重点) 三、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次次重点) 一、经济法主体的界定 经济法主体,是指依据经济法而享有权力或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或个人。 组织是国家机关、各类企业与非营利组织。 个人可以是本国公民、外国人等。 二、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1、经济法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 【例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有( )。 A、某市财政局 B、某研究院 C、某公司的子公司 D、公民陈某 【答案】ABCD 二、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2、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的不同,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宏观调控法主体和市场规制法主体两类。其中,宏观调控法主体可以分为调控主体和受控主体,市场规制法主体可分为规制主体和受制主体。 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还可分为立法主体(如人大)和执法主体(如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检验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等是重要的调控主体;而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总局等是重要的规制主体。 企业(包括商业银行)、经营者、消费者,可以成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