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纠纷与维权1.ppt

  1. 1、本文档共2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教育纠纷与维权1精要

教育纠纷与维权 主讲:肖明辉 陕西省某学院受骗学生在 宝鸡市政府门口维权 一、案例 一)、为何大学屡屡成为被告? 1、北京:博士生状告北大:拿学位来——北京大学被自己的学生推上被告席。该校92级博士生刘燕文称学校未授予其博士学位是违法的。 博士论文《超短脉冲激光驱动的大电流密度的光电阴极研究》 纠纷的类型 1、教育行政纠纷 2、教育民事纠纷 3、教育刑事纠纷 败诉的原因 1、法制、机制不健全 2、程序违法 3、以道德评判代替法律 4、校规校纪受到质疑 二、依法治校 1、依法治校重要,为什么无法也办了几十年大学? 这与政策的功能--治动、 法律的功能--治定 相关联 2、我国教育法律、法规 《学位条例》1981年1月1日实施(2004年8月28日修改) 《教师法》 1994年1月1日实施 《教育法》1995年9月1日实施 《职业教育法》1996年9月1日实施 《高等教育法》1999年1月1日实施 3、法治的含义(概念溯源、原则) 1)溯源:亚里斯多德对法治的经典性解释 “法治应该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 “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 法治的自辩书、守护神 (为什么?):(1)凡是不凭感情因素治事的统治者总比感情用事的人们优良。法律恰正是没有感情的。(2)人类的本性(灵魂)便谁都难免有感情……虽最好的人们(贤良)也未免有热忱,这就往往在执政的时候引起偏向。(3)要使事物合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 2)、法治的原则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罪刑法定原则 (3)依法办事原则 (4)人权原则 (5)立法权属于议会,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法律原则 (6)权力制衡原则 (7)司法独立原则 法治的特征 法治是规则之治,而非意愿之治; 法治是良法之治,否认“恶法亦法” 法治是民主之治,反对权力无制约 法治是程序之治,不允许恣意妄为 法治是平等之治,排斥任何法外特权 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习近平 人类千百年来的历史,最珍贵的不是令人眩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因为只有驯服了他们,把他们关起了,才不会害人。 三、教育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学校、教师、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1、学校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法第28、29条) 一)、学校的权利 1)、自主管理权 2)、教学科研活动的组织权 3)、招生权 4)、学籍管理以及对学生的奖惩权 5)、颁发学业证的权利 6)、聘任、奖惩教职工的权利 7)、管理使用本单位经费、设施的权利 8)、拒绝对教育教学活动非法干涉的权利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0)、请求保护权 二)、学校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提高教育质量。 3)、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4)、提供了解受教育者学业成绩以及其他情况便利的义务。 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6)、依法接受监督。 2、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法第7、8条) 一)、权利 1)、教育教学权。 2)、教学研究权。 3)、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评定权。 4)、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权。 5)、民主管理权。 6)、进修培训权 (二)教师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 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3、学生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法第42、43条) 一)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权利。 二)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

文档评论(0)

dajuhyy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