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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赤峰富龙非金属材料科技园有限责任.PDF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富龙热电 公告编号:2009-02
关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赤峰富龙非金属
材料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出售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赤峰富龙非金属材料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富龙科技园”)于2009年1月20 日与栾天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
持有的赤峰富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龙化工”)的 94.74%的股权转
让给栾天先生。
2009 年 2 月 3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赤峰富龙非金属材料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出售股权的议案》,现将
富龙科技园出售股权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本次出售的股权为富龙科技园所持富龙化工的3600万元出资、占富龙化
工总股本的94.74%的股权。
本次富龙科技园所持富龙化工94.74%股权的受让方是自然人栾天先生。
本次出售股权为协议定价。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的转让
价格为5,061.65万元人民币。
2.公司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此议案,龚兴隆、冯立亮、李晓春三名独立
董事对此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此次出售股权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决策,没
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富龙科技园与栾天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
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4.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资产出售总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
围之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
二、交易双方情况
1.富龙科技园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登记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
资本16,668万元。办公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西站大街八号;法定代表人:
1
宿颖波;经营范围:新材料、矿物综合利用、环保技术、网络技术的科学研究、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研究、销售、货物储运等。
2. 本次富龙科技园所持富龙化工94.74%股权的受让方是自然人栾天先生,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该人主要从事钢铁营销,兼有其他投资。为证明其
个人资信和资金支付能力,栾天先生已按照富龙化工股权的初步评估结果,向富
龙科技园支付了5061.6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3.栾天先生与本公司及公司的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关系,最近五年内无受过行政及刑事处罚,无涉及重大诉
讼或者仲裁。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富龙科技园所持龙富龙化工94.74%股
权,出资额为3600万元人民币。
富龙化工组建于2002年2月,注册资本为3800万元,其中:富龙科技园出
资3600万元,占总股本的94.74%;赤峰市松山区国资局出资200万元,占总股
本的5.26%。
因生产规模小、设备陈旧落后、原辅材料价格连年上涨、产品生产成本过高、
市场销路不畅,富龙化工自成立以来,基本上处于连年亏损状态。
富龙科技园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 16668 万元,本公司持有其
90%的股权。
富龙化工的另一股东赤峰市松山区国资局已经放弃优先受让权。
2.截止2006年12月31日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787.83万元,净利润-235.52
万元;2007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337.43 万元,净利润-434.13 万元;2008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75万元,净利润-318万元。
到 2008 年 12 月 31 日,富龙化工资产总额 2306.59 万元,净资产 2167.13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富龙化工无对外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富龙化工未占用本公司
及富龙科技园资金,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本公司及富龙科技园未对富龙化工提
供任何担保事项。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一)根据双方签订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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