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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字与词的关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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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字与词的关系 张润香 概述 传统小学的观点 现代语言学观点 字与词的复杂关系 总结 概述 《现代汉语》对“字”的定义为:文字是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系统,是重要的辅助性交际工具。 对“词”的解释:词是由语素构成,比语素高一级的语言单位。词是句中最小的能够独立运用的语言单位。“独立运用”是指能单说(单独成句)或单用(单独做句法成分或单独起语法作用)。 第一个提出“字词之分”的学者是章士钊先生,他在1907年出版的《中等国文典》里第一次提出了后来成为汉语语法基础的“词”的概念,说:“句,集字而成者也,如《孟子》云:‘齐宣王见孟子于雪宫。’共九字为一句,分视之则为字,合观之则为句,此字与句之区别也,右所引句,共九字也,而自文法上观之,则‘孟子’、‘齐宣王’、‘雪宫’皆名词;‘见’,动词;‘于’,前置介词,共五词也,是一字可为一词,而一词不必为一字。泛论之为字,而以文法规定之则为词,此字与词之区别也。” 字与词的关系极其复杂,尤其是引入西方现代语言学观点之后,学术界对于字与词的关系有很多不同的看法。以下进行系统介绍。 传统小学的观点 我国古人认为, 古汉字是在语义所指客观事物原型基础上经抽象概括创造出来的, 也就是说, 在造字的时候就已把语言中的音、义投射到文字上, 即所谓“近取诸身, 远取诸物”,“依类象形, 故谓之文”。一旦成为“字”, 它就具有了形、音、义。这是许慎《说文解字》以来的基本观念。《说文解字》就是兼释形、音、义的。 古代汉语多为单个汉字记录单音节词,容易造成字与词的混同,汉字形体本身的表意性又和词义密切相联,这就使汉语字与词之间的界限不清。汉语的词不仅仅是通过字得到记录,而且汉语单音节词的词义本身就是通过字形的分布和组合来显示,字形以整体之形或局部之差来显示词义的存在状况和发展轨迹。因此,可以说汉语中的字,不仅仅是记录汉语的符号,而且作为中国人观念中的一个“中心主题”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体现词义的物质外壳,具有第二语言的功能。 早在1975年赵元任先生首先提出:“按西方语言学家的眼光来分析汉语并确定像结构词这样的单位可能有用……但这不是汉人想问题的方式,汉语是不计词的,至少直到最近还是如此。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字’是中心主题, ‘词’则在许多不同的意义上都是辅助性的副题。” (赵元任《汉语词的概念及其结构与节奏》) 索绪尔的观点 索绪尔认为,世界上的文字有两种不同的体系, 一为表音体系, 一为表意体系。表意体系的文字,“这个符号和整个词发生关系, 因此也就间接地和它所表达的观念发生关系。这种体系的典范例子就是汉字”。“这个符号和整个词发生关系”, 文字符号“也就间接地和它所表达的观念发生关系”, 就是语言的音、义投射到了符号上, 符号具有了音、义。所以, 索绪尔又进一步阐述说:“对汉人来说, 表意字和口说的词都是观念的符号;在他们看来, 文字就是第二语言。在谈话中, 如果有两个口说的词发音相同, 他们有时候就求助于书写的词来说明他们的思想。但是这种代替因为可能是绝对的, 所以不致像在我们的文字里那样引起令人烦恼的后果。汉语各种方言表示同一观念的词都可以用相同的书写符号。” 杨端志的观点 书写符号与语言的关系有两层: 第一层, 一切的文字都是记录语言的符号系统。在这一层上, 汉字与拼音文字并没有什么不同。 第二层, 表意体系的文字也是记录语言的符号, 但这种符号是接收了语言音、义投射的符号, 是能“和整个词发生关系”的符号, 是能“间接地和它所表达的观念发生关系”的符号。 所以, 在第一个层次上, 把汉字与拼音文字并列, 看成同类的符号, 并不是汉字的本质。而在第二个层次上, 把汉字看作投射了语言音、义的符号, 才是汉字的真正的本质。也正因为汉字符号是接收了语言音、义投射的符号, 所以它具有了语言中的音、义, 它是形、音、义三结合的符号,这就与汉语的语言符号取得了一致性。所以, 它就可以充当汉语的语言单位。 ——杨端志《训诂学与现代词汇学在词汇词义研究方面的差异与互补》 王宁的观点 字与词在国外语言学里完全不是一回事,但在汉语尤其是古代汉语,情况比较复杂,有时候它绝对需要分开,混淆会出大纰漏;有些时候,分不分没有关系,原则上两个术语可以通用。 例如说到“通假字”,绝不能换说“通假词”,因为它说的是书写方式问题。“申”字借作“信 ’’,字是两个,记录的却是同一个词,“信”字当“信用”讲,与当“申展”讲写的是一个字,记录的却明明是两个词。在这些地方“字”和“词”不能乱用,不能混同。又如,在汉语里,“词根”也不好叫“字根”,它跟字形没有必然联系,而字是没有“根”的,它有“初文”,却不标志词的最初来源。尽管中国古代文献管实词一律称“字”,“字根”恐怕实际指的是“词根”,但为了说得确切些,还是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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