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事迹(19人).docVIP

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事迹(19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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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事迹(19人) 1、尹娇(女、满族):北京海关法规处法规科科长。突出海关特色,创造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求突破悬挂横幅、散发资料等传统形式,组织开展海关法律知识竞赛、缉毒犬基地市民开放日、海关奥运知识产权宣传片的拍摄及宣传等,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获得单位嘉奖。 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 “五五”普法期间,积极组建金栋公益法律部,率先垂范带动全所律师广泛开展大学生就业法律培训和老年人维权等活动;发动、组织全所律师编写普法材料并免费发放;积极应邀与多家媒体合作,以律师点评的方式讲解法律;主动参与街道社区民事调解,为普法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9、李海珠(女):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让法律走进百姓,让律师服务基层”,是李海珠一直践行的工作理念。她投资14万元开创了流动式普法载体—“普法班车”,巡回到社区(村)、学校、市场等开展公益法制宣传和服务,深受广大群众欢迎。“普法班车”推出了菜单式讲座、巡回式普法、民调示范等多项特色服务,为指导群众依法维权、依法办事发挥了重要的导航作用。 10、郑建明: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记者。多年来一直从事政法新闻宣传报道工作,“五五”普法期间采写了大量有价值、时效性强的新闻。他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和边远山区,及时报道全市普法工作成果,报道基层政法模范人物事迹,并且充分发挥广播优势,采制了一批有份量、有感染力的新闻作品,获得了广泛的社会好评。 11、甄朋:北京市通州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主抓干部教育培训中的普法教育工作,成绩突出。注重制度建设,建立领导干部任前辅导制度,选拔法制课专兼职教师;注重资源整合,建立法制宣教板块,整合网络资源,突出现场教学,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注重学用结合,认真记录学法用法情况,加强对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和事后法律审查的监督和检查。强化学法考核,加强监督指导。 12、颜华(女):北京市西城区统计局局长。高度重视法制教育工作,提出全员执法工作理念,把全体干部纳入统计普法人才资源库;开创性的提出“诚信统计”理念,建立新型的激励机制—-诚信统计工作机制;带头学法,召开专题学习讨论会,并分别在区委中心组学习和区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上向区领导汇报,受到高度重视;由他指导创作的《赤诚襟怀—统计执法者之歌》,在市、区文艺汇演中获得好评。 13、李堃:北京市东城区崇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该同志长期从事基层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本地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意识强,工作成效明显。能够广泛深入地宣传地区法制建设成果,积极参与法制宣传公益活动,社会影响较大。在他的领导下,街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单位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14、田延秋(女):北京市海淀区东升乡司法所所长。五年来带领全所同志,扎实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指导完善了地区法制宣传工作网络,成立普法小教员队伍;在八家土地拆迁腾退过程中,将法宣与人民调解、信访工作相结合,得民心,见实效,保障了拆迁工作的顺利完成。此外,成立“五五”普法流动宣讲团,自己任团长,每年在全乡范围内讲法制课。五年共讲课百余场,受益群众万余人。 15、刘春茹(女):北京市延庆县张山营镇西五里营村村民。2006年被市文联评为北京市民间漫画艺术家。“五五”期间将法律知识融入漫画中,创作了法制宣传漫画3000余幅,免费提供给全县各单位用于普法宣传,其作品还被编印成册、绘成墙画。2008年5月,她组建张山营镇“三老”志愿者普法服务队,同时带了40余名弟子,到学校、村庄、企业讲解如何制作法制漫画,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普法工作中。 16、孙福利:房山区西潞街道北潞园社区党支部书记。他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创造性的工作方法,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在他的努力下,全社区依法管理、依法决策和依法施教的良好风气逐步形成,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在他的积极协调下,成立了北潞园首家“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荣获区级“平安社区”称号,较好地促进了“五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17、杨成:北京市门头沟区广电中心专题部主任。在“五五”普法期间,抓实、办好法制专题栏目,始终是他思考的一个重点问题。为了做好栏目,他不仅对专栏节目的内容和形式严格把关审查,还亲自参加法制节目的策划、录制、编辑和配音,特别是在全区大型法制文艺汇演和法律知识竞赛过程中,亲自担当节目的主持人,为广泛传播法治文化,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18、高国强: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主任。“五五”普法期间,带领鲁谷地区干部群众,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为地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在他的带领下,鲁谷社区在工作中做到了法制宣传理念与和谐社区建设相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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