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企业名称纠纷的几点建议.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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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企业名称纠纷的几点建议 ??????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名称权越来越受到企业和社会的重视。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为了达到减少投入、迅速占领市场的目的,采取“傍名牌”、“搭便车”等不正当竞争手段,造成近年来企业名称纠纷有愈演愈烈之势。从上海的情况看,企业名称纠纷在数量上虽不及名称核准数的万分之一,但名称纠纷往往影响大、纠正难。对现行法律法规修订,增设行政执法手段,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引导企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是解决企业名称纠纷的有效办法。   一、名称纠纷分析   1.总体情况   上海市工商机关从2000年至2009年共受理企业名称申请约200万件,受理各类企业名称纠纷(包括信访、争议、复议、诉讼)共193件,其中名称信访和名称争议171件,名称行政复议6件,名称行政诉讼16件。   2.涉及行业   从历年受理的名称纠纷情况看,涉及的产品、服务主要集中在高低压开关、电子元器件、阀门、管材、服装、化妆品、文具、眼镜、物流、会展、餐饮、酒店等行业。   3.主要特点   (1)国外知名企业诉本地企业名称侵权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名称纠纷涉及许多国际知名企业的著名商号和商标。   (2)企业名称静态核准无误,但使用过程中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引起的纠纷数量明显增多。   (3)因企业名称和商标交叉侵权产生的纠纷数量增多,并有逐年上升趋势。   (4)名称纠纷申诉在时间上大大提前,有的名称仅在预先核准阶段还未办理实体登记时就有纠纷申诉。   4.纠纷类型   (1)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违背社会公德的企业名称纠纷共5件,约占企业名称纠纷总数的2.6%。例如,有企业申请上海资本家竞争力顾问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   (2)足以使公众对其资产关系、从事行业等产生误解的企业名称纠纷共44件,约占企业名称纠纷总数的22.8%。例如,某市宝兰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诉上海某日用化学品厂名称侵权案等。   (3)易与其他法人、组织名称混淆,使公众产生误解的企业名称纠纷共2件,约占企业名称纠纷总数的1%。例如,中国广播电视学会主持人节目研究委员会诉上海金话筒文化传播公司名称侵权案等。   (4)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侵害他人权益的企业名称纠纷共53件,约占企业名称纠纷总数27.5%。例如,上海染料研究所诉上海狮头染料有限公司名称侵权案等。   (5)其他原因引发的名称纠纷共60件,约占企业名称纠纷总数的31.1%,有的涉及继承权纠纷,如吴越人家、吴良才等;有的可能使公众产生误解,如申请上海生命智慧记忆工程解构工作室的企业名称被驳回;有的授权使用的期限已经超过,而企业不肯更改名称;还有的涉及虚假授权使用等。   (6)申诉依据不足或管辖权不明的名称纠纷共29件,约占企业名称纠纷总数的15%。   二、当前处理名称纠纷的困境   1.法律缺失   现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制度始建于1991年。随着经济发展、企业数量激增,企业名称登记也出现一些新情况: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企业名称资源日渐稀缺,申请人起名难、登记机关核名难已经成为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知名企业名称所蕴涵的经济价值日益受到重视,于是“搭便车”、“傍名牌”的现象日趋突出。随之而来的就是名称纠纷,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之间引发的纠纷。   从登记制度看,企业名称经地方核准并冠有行政区划名称,商标统一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企业名称登记制度与商标注册制度之间存在缝隙。尽管国家工商局于1999年颁发了81号文,但由于文件的法律效力较弱,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从深层次看,现行的商标立法与企业名称登记立法存在缺陷,加快修订企业名称登记的法律法规迫在眉睫。   2.手段缺乏   根据现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在使用中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企业不主动变更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强制更改企业名称,扣缴企业营业执照。但在实际操作中,如发生企业名称纠纷,登记主管机关纠正不适宜的企业名称时,在执行上遇到了难题。   由于企业名称与企业主体密不可分,登记主管机关不可能直接宣布撤销企业名称,使企业成为“无名氏”。同时,由于企业名称是企业自主选择的,登记主管机关不可能强制给企业另取一个名称。在纠正名称时,登记主管机关还有赖于企业主动提出变更申请,该申请获准登记,纠正才能得以实现。如遇企业拒不变更,登记主管机关则缺乏有效的强制性措施。   目前,登记主管机关在处理企业名称纠纷时,只能通过劝导等方式努力做企业工作,说服企业主动办理名称变更;如企业拒不变更,登记主管机关则缺乏制约手段。近年来,经上海市工商机关调解,企业自愿变更名称的约20件,大多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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