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20071101
中山市大雅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识别与评价说明
本法律法规为公司 EMSAI 体系运行过程重要外部借鉴依据,文中针对重点适用于公司
内部应用的相关法律规定已明显标记。请根据所标记的法律条款内容自行实地查核与确认,
如遇不明或具异议条款,可直接与企业文化部体系科相关人员咨询了解。
本法律法规属于公司 EMSAI 体系外来管制文件,文件受控流程请依公司 《文件与资料
管理实施指南》规定进行操作与受理。具体操作方法可咨询企业文化部文控中心。
本法律法规涵盖国际法律、国家法律、当地法律、行业标准、技术标准、产品特殊规定
等范围,工作过程请严格遵循执行。
企业文化部 体系科
2011.09.25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14 号)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已经2007 年 9 月 25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
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
贸易委员会 2003 年 2 月 18 日公布的《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暂行办法》和原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3 年 6 月 20 日公布的 《煤矿安全
监察行政复议规定》同时废止。
局长 李毅中
二○○七年十月八日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工作,解决行政争议,根据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复议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
机构 (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安全生
产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
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是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机
关。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是本机关的行政复议机构 (以下
简称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机构)。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机关应当领导、支持本机关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行政复
议事项,并依照有关规定充实、配备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保证行政复议机构的办
案能力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按照下列程序,统一受
理,分工负责:
(一)政策法规司按照本规定规定的期限,对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初步审查,
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决定受理的,将案卷材料转送相关业务司局分
口承办;
(二)相关业务司局收到案卷材料后,应当在 30 日内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提出处理意见;
(三)政策法规司根据处理意见,在 20 日内拟定行政复议决定书,提交本
局负责人集体讨论或者主管负责人审定;
(四)本局负责人集体讨论通过或者主管负责人同意后,政策法规司制作行
政复议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省级及省级以下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办理行政复议案
件参照上述程序执行。
第二章 行政复议范围与管辖
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作出的下列具体行政行
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行政处罚决定;
(二)行政强制措施;
(三)行政许可的变更、中止、撤销、撤回等决定;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办理许可证、资格证等行
政许可手续,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没有依法办理的;
(五)认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违法收费或者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六)认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
据的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