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学史4讲之3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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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现 当 代 汉 语 言 学 史 第四讲 语法学篇 (4-3) 完全依据施受关系分析句子缺点很多。 首先,根据施受确定主语宾语就有所谓宾语提前的问题,可是这个提前的宾语又往往不能还原,例如要把“他件件事情都讲得清清楚楚”中的“件件事情”还原到“讲”的后面,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其次,相同的语句结构却硬要作不同的分析,例如“屋里站着一个人”和“墙上挂着一幅画儿”,这两句的结构完全一致,可是由于“人”是施事,必须划成主语,“画儿”是受事,必须划成宾语。 再次,施事受事往往难以确定,例如“脸上挂着一条条的眼泪”,“眼泪”究竟是施事呢还是受事? 主张意义标准的则有傅子东、王宗炎、颜景常等人。例如傅子东说:“一个句子无例外地是对事物述说它的动作,或判断或说明(包括逻辑地判断或说明)它的性状,指这样的事物的名词构成句子中的主词;事物的某种动作或动作影响必然达到或射及到别的事物,指这别的事物的名词构成句中的宾语。” 讨论的后期,主要是肯定了形式与意义统一的原则,并具体地分析了一些语法现象,还讨论了主语的定义等问题。例如胡附、文炼就说到分析的原则和标准,他们说:“在这次主语和宾语问题的讨论中,大家提出了若干不同的看法。其中有一点几乎是一致肯定的,那就是确定主语与宾语的范围必须同时顾到结构与意义。我们的看法也是这样。这里还可以补充说明两句,我们所了解的‘同时顾到’,不是说有时用结构这个标准,有时用意义这个标准,而是要从结构中发现意义,要找出结构与意义之间的确切关系来。” 讨论存在一个明显的缺陷,就是大家都谈主语,可是理解并不一致,因此各谈各的,谁也说服不了谁,这就使讨论难以深入下去。向若和王了一敏锐地觉察到了这一点,分别发表了文章。向若在《有关主语定义的一些问题》中指出:“为减少不必要的争执,或者把问题弄得更明白一些,我们应该进一步,看看主语的定义‘可能’是什么。”王了一 (王力)在《主语的定义及其在汉语中的应用》中指出:“主语问题解决的关键在主语的定义上。‘定义是对现实的认识过程底基本要素’。”并说:“关于主语、宾语问题的讨论,我想建议先解决主语的问题。主语解决了,宾语问题也跟着解决了。” 主语宾语问题词讨论是有收获的。最大的收获就是认识到进行语句分析必须把结构形式和意义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样,从词法研究(词类)到句法研究(主语宾语)都走到了同一条道路上,这是有重大意义的。 综观这场讨论,意见分歧,没有最后的结沦,普遍认为收获不及词类讨论大。我们分析,主要原因有三个。第一,讨论的时间不够,可以说是仓促收兵;第二,组织者未能通盘考虑,因此只是开头有作讨论基础的文章,结束时没有总结性的文章发表:第三,对一些基本问题如析句原则方法等有所忽视。 三、汉语单复句问题的讨论 汉语不但没有印欧语言的词形变化,而且也缺少印欧语言的那些句子形式标志,因而划定单句和复句的困难,跟区分词类、确定主语宾语所遇到的困难是相似的。 发动讨论的是孙毓苹,他在《中国语文》1957年1月号上发表了一篇短文《复合句和停顿》,对胡附、文炼关于停顿的观点提出了批评。真正把单句复句的划界问题提出来请语法学界共同解决的是郭中平。他在《中国语文》1957年4月号上发表了长篇论文《单句复句的划界问题》,主要是介绍了黎锦熙、王力、吕叔湘、语法小组《语法讲话》、张志公五家的说法,归纳出了他们区分单句和复句的六项标准。 这次讨论不但没有取得一致的意见,而且收获也不如词类、主语宾语两次讨论那么大。主要原因在于讨论的条件不够成熟。首先,不象词类和主语宾语,单句复句过去没有专门的论著或开展过讨论;其次,不是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讨论,而是自发地搞起来的,同时又由于不久开始了反右派的斗争,因而讨论只好草草收场。应该说,“文革”以前,我国关于单句和复句的划分尤其是复句的研究是远远不够的,这有待于今后从理论、方法、事实诸方面作新的开掘。 第五章 六七十年代的语法研究 第一节 吕叔湘的《汉语语法分析问题》 《汉语语法分析问题》以语法分析为纲,结合我国语法学创建八十年的历史和现状,对语法研究中几乎所有的问题,特别是涉及语法体系的问题,作了一个总检讨。全书按“引言”“单位”“分类”“结构”四部分展开论述。主要是摆问题,促使读者进一步观察和思考,但也常常摆出几种看法加以比较,指示解决问题的途径。 “引言”部分提到汉语的语法分析之所以意见分歧特别多,根本原因在于汉语缺少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认为一般说有两个半东西可以做语法分析的依据:一个是形态,一个是功能,半个是意义。遇到三者不一致的时候,或者结论可此可彼的时候,要以形态为准。至于意义,在语法分析上不能作为主要的依据,更不能作为唯一的依据,但可作为重要的参考项,在一定程度上加以控制利用。 “单位”部分提到语素、词,短语词、短语、小句和句子。认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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